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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前三季度衡阳市就业形势分析

发布日期:2020-10-19 16:19 信息来源:陈昌衡浏览次数:



根据省人社厅2020923日《关于报送2020前三季度就业形势分析材料的通知》要求,2020年前三季度衡阳市就业情况如下:

一、前三季度促进就业创业工作进展情况

就业扶贫工作开展情况

1.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情况。我市是人口大市,劳动力资源丰富,是劳务输出大市。农村人口552.6万,其中劳动力资源321.4万,截止2020年9月,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总人数162.57万,其中省外就业人数121.61万(珠三角地区56.69万、长三角地区30.38万,京津地区17.52万),省内就业40.86万(省内市外23.65万,市内17.21万)。

2.就业扶贫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截止9月底,全市贫困劳动力126641人,已就业102519人,占比80.95%(任务数60%以上)。相比2019年末就业人数92554人,净增9965人。

全市已就102519人中,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91491人,占比89.24%(任务数75%以上)

全市未脱贫贫困劳动力总数为2087人,其中有就业意愿的1481人,已实现就业的1480人,占比99.93%(任务数为95%以上)。

全市贫困劳动力已完成技能培训6792人(任务数为2800人),其中"两后生"技能培训631人(任务数为500人)。

稳就业工作开展情况

截止3月底,我市工业企业已全面复工,除少数劳动密集型企业阶段性招工出现用工难,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基本稳定,未出现企业大规模裁员情况,就业形式基本稳定。

1.推进农民工有序转移就业及复工复产。一是组建援企招工服务小分队。组建12个服务企业招工小分队,为企业复工复产开展个性化帮扶,对接我市重点企业,动态搜集用工信息。二是开展"云招聘"服务,加强就业服务。我局与衡阳日报合作打造了"云就业"招工服务平台,广为发布本土及外省市用工信息,指导农民工先期通过网络达成就业意向,避免无目的外出导致滞留。三是开展点对点包车服务。全市组织返岗复工直通车233趟(其中3趟专列),输送农民工5418人,其中贫困劳动力1000余人。通过多措并举,截止4月9日,春节前119万返乡农民工全部动态实现有序转移就业。

2.密集出台政策落实上级稳就业工作部署。今年,国、省密集出台政策,我们认真调研,结合我市制定具体细化措施,出台了《稳就业促复工十条措施》、《关于做好就业扶贫车间建设助力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关于对减免入驻企业租金的创业载体给予补贴的通知》、《关于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以工代训补贴申领拨付办法》、《关于农民工首次创业一次性创业补贴实施办法》等系列具体实施办法。为促进各项政策有效对接企业,扩大政策知晓面和受益面,我局还广泛开展了政策入园区、基地宣讲活动。

3.开展点亮万家灯火就业帮扶活动。一是开展农民工返乡回流监测工作。为实时了解农民工就业动态,市县乡建立了返乡回流动态监测机制,截止9月30日,共4569人返乡回流。二是部署开展点亮万家灯火行动。对返乡回流人员开展跟踪服务,尤其是对贫困劳动力,要求各县市区必须落实311服务,动态清零。4569名返乡人员中已有3172人实现就业,春节后,有2441名有就业意愿未就业的贫困劳动力(含节前返乡无返岗意愿人员),通过扶贫车间吸纳、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实现就业。

4.落实各项惠企惠民政策。一是落实稳岗返还。为让企业及时活动补贴,扩大收益面,支部创新工作方式,将下半年工作提前到上半年开展,变集中申报为随时申报,截止9月底,全市发放稳岗返还8832万元,惠及企业995家,其中:市本级分4批发放稳岗返还3575万元,惠及企业606家,为湖南天雁机械有限公司等4家困难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4363万元,以上合计7938万元。二是落实企业吸纳就业各项补贴。发放生产、配送防疫物资11家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180万元,其中市本级发放补贴7万元。三是落实社保费减免缓。抓紧对全市参保企业进行划型认定,分别对大型企业和中小微企业落实社保费减免政策,减免额约9亿元,全市2000余企业经批准暂缓缴纳三项社保费用。

5.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待遇。按照省厅部署,一是及时提高失业金标准。按照省厅部署,我市失业保险待遇于3月1日起再次调标(最高工资标准的85%提高至90%),市本级及五城区由1173元/月调整为1242元/月,七县市由1037元/月调整为1098元/月。二是按时发放失业金。截止八月底,市本级共向3006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1651.58万元。三是按期落实失业人员医保待遇。截止八月底,为2653名失业人员代缴医疗保险费323.68万元。四是积极落实领金人员价格临时补贴。截止八月底,发放价格临时补贴54.35万元。五是助力领金人员创业。截止八月底,已有21名失业人员申领了自主创业一次性失业金38.16万元。正有3682 人申领失业补助金。

6.全面推进技能培训和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截止9月底,全市开展创业培训4332人;全市开展职业技能培训48788人,目前结课43216人,完成任务数4.02万人的121%;全市贫困劳动力培训7028人,完成任务数2800人的251%,其中贫困家庭"两后生"培训629人,完成任务数500人的125.8%。截止到9月底,全市发放创业贷款19755.9万元,(市本级发放5875万元),其中小微企业4055万元,共14家企业;个体贷款及合伙创业发放贷款15700.9万元,扶持创业人员488人。

形势分析

企业生产经营景气状况二季度始,全市企业综合经营状况向好,各行业复苏势头进一步巩固。特别是在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等多项政策促进下,市场信心增强,市场需求持续释放,全市企业生产经营景气状况呈现积极变化。各行业企业景气指数环比均大幅提升。二季度,全市各行业企业景气指数相较一季度都有明显提升,其中上升幅度较大的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上升64个点,卫生和社会工作上升58.89个点,教育上升48.61个点,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上升43.55个点,服务业上升41.09个点,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上升40.81个点。分行业看,企业景气指数处于较为景气区间的有5个,分别为:工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处于相对景气区间的有4个,分别为:建筑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和社会工作;处于微景气区间的有2个,分别为:批发和零售业和房地产开发业。

(二)工业经济整体向好。1-7月,全市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3.1%,较上月提高0.6个百分点。分经济类型看,国有控股企业增长4.5%,股份制企业增长3.2%,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增长1.8%。7月份,全市规模工业增长6.4%,自5月份起连续3个月当月增速保持正增长。分企业类型看,大中型工业企业增长2.4%,省级及以上园区工业增长5.0%,非公有制企业增长2.8%。分行业类看,采矿业增长5.9%,制造业增长2.5%,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增长2.2%。

)复商复市情况随着疫情防控形势逐步好转,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复商复市持续推进,市场整体销售情况进一步好转。总体来看,5月份经营状况较前期有所好转,预计完全恢复正常尚待时日。

1.限上企业恢复状况

市委市政府出台精准帮扶措施,贸易企业积极复商复工、坚定务实发展,为经济平稳有序发展注入力量。从近期县市区限上批零住餐复商复工情况来看,目前各县市区限上贸易企业复工率已达97.4%以上,分行业显示批零好于住餐行业,其中:限上批发业、零售业复工率分别为97.9%、98.7%;限上住宿业、餐饮业复工率分别为95.0%、90.3%。分地区看:珠晖、南岳、衡南、祁东、耒阳、常宁复工率为100%。

2.相关行业恢复特点

(1)住宿餐饮业陆续回归。住宿业方面,目前全市住宿业企业复工达95%,从业人员到岗率不到80%。3月中旬酒店已陆续复工,但之前各类会议、宴席、旅行计划取消、散客订单锐减造成的影响未能完全消除,加之旅游市场还未完全恢复,导致住宿业损失较难回补。个别星级酒店,由于疫情影响,住宿和餐饮这一直未能恢复如初,入住率不到70%,餐饮上客率不到30%。餐饮业方面,从2月底开始餐饮企业陆续恢复营业,目前全市餐饮企业复工率为90.3%,从业人员到岗率亦不足80%。为保持合理间距,堂食最多只能提供50%的餐位,加之民众仍有恐慌心理、持谨慎态度,已复工的中小型企业客流量为正常水平的60%-80%,大型和特大型宴席酒店仅为正常水平的30%-50%。

(2)批发零售业恢复较好。批发零售业受疫情影响小于住宿餐饮业,恢复程度相对较好,但也不容乐观。从市场零售看,疫情期间未营业的大型百货商场销售逐步回暖,各大百货通过举办踏春开学季、女神节、夏日购物嘉年华等一系列优惠活动促进消费和经济复苏;大型超市因春节疫情爆发期间农贸市场、小型商超关闭,居民日常采购到店相对集中,受影响不大,销售额保持了较好的增长。从市场批发看,由于国外疫情持续发酵,海外业务受影响程度明显大于国内。主要是受前期终端零售大幅减少、交通物流受阻以及材料供应商停工等影响。

(3)文旅娱乐业逐步复苏。据衡阳市文旅广体局获悉,五一假期,衡阳市多个景区景点迎来疫情以来的首个客流高峰。五一假期全市共接待游客157.45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12.16亿元。受疫情及前期"衡阳人游衡阳,衡阳人爱衡阳"系列活动宣传影响,衡阳旅游消费以本地游客自驾游、短途游、乡村游为主,全市文旅市场正稳步回温。

(四)人力资源供求状况根据衡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020年第三季度分析报告显示如下:

按行业分组的需求人数


需求人数

所占比重

%




序号

1

2

农、林、牧、渔业

1

4,798

5.73

其中,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2

488

0.58

采矿业

3

3,842

4.59

其中,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4

171

0.20

制造业

5

27,510

32.85

其中,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6

1,930

2.30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7

2,251

2.69

建筑业

8

5,490

6.55

批发和零售业

9

7,968

9.51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0

1,969

2.35

住宿和餐饮业

11

9,686

11.56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2

1,575

1.88

金融业

13

3,200

3.82

房地产业

14

3,333

3.98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5

2,173

2.59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6

263

0.31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7

162

0.19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8

3,581

4.28

教育

19

3,932

4.69

卫生和社会工作

20

940

1.12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1

931

1.11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2

149

0.18

国际组织

23

0

0.00

合计

24

83,753

100





按用人单位性质划分的需求人数


需求人数

所占比重

%




序号

1

2

企业

1

79,251

94.62

其中: 内资企业

2

64,136

80.93

国有企业

3

992

1.25

集体企业

4

1,082

1.37

股份合作企业

5

2,745

3.46

联营企业

6

2,269

2.86

有限责任公司

7

27,470

34.66

股份有限公司

8

6,160

7.77

私营企业

9

17,246

21.76

其他企业

10

6,172

7.79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1

4,967

6.27

外商投资企业

12

527

0.66

个体经营

13

9,621

12.14

事业

14

723

0.86

机关

15

50

0.06

其他

16

3,729

4.45

合计

17

83,753

100



需求大于求职缺口最大的前二十个职业情况(职业细类)

项目


代码


职业代码


需求大于求职缺口最大的前二十个职业(职业细类)

需求人数

求职人数

缺口数

求人倍率

1

2

3

4

5

营销员

1

4-01-02-01

3,596

1,217

2,379

2.95

保险代理人

2

4-05-04-01

2,416

824

1,592

2.93

餐厅服务员

3

4-03-02-05

2,809

1,475

1,334

1.90

房地产经纪人

4

4-06-02-01

1,825

561

1,264

3.25

客房服务员

5

4-03-01-02

1,450

647

803

2.24

快递员

6

4-02-07-08

1,414

711

703

1.99

其他住宿和餐饮服务人员

7

4-03-99

1,366

677

689

2.02

装卸搬运工

8

4-02-05-01

954

279

675

3.42

供电服务员

9

4-11-01-00

678

47

631

14.43

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10

2-05-99

1,020

560

460

1.82

物业管理员

11

4-06-01-01

690

234

456

2.95

前厅服务员

12

4-03-01-01

620

270

350

2.30

海洋生物调查员

13

4-08-02-04

386

38

348

10.16

消防装备管理员

14

3-02-03-03

356

12

344

29.67

罐头食品加工工

15

6-02-03-03

660

321

339

2.06

市场营销专业人员

16

2-06-07-02

517

192

325

2.69

金属摆件制作工

17

6-09-03-05

340

18

322

18.89

装饰装修工

18

6-29-04-01

646

338

308

1.91

人力资源服务专业人员

19

2-06-08-02

729

424

305

1.72

摩托车修理工

20

4-12-01-02

356

78

278

4.56


)城镇新增就业情况截至9月,我市新增城镇就业49224人,同比下降9.2%,环比增长23%。与上年同期相比,新增城镇就业人数减少了4970人;与一季度相比,新增城镇就业人数增加了40856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22958人,同比下降13%,环比增长19.9%。与上年同期相比,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人数减少了3430人;与一季度相比,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人数增加了18524人。重点群体就业中,我市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7508人,同比减少8.9%,环比增长13.6%。与上年同期相比,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人数减少了738人;与上季度末相比,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人数增加了2790人。受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及中美贸易战影响,我市大部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受到较大冲击,整体新增就业数据不大乐观,但在积极的就业、促就业政策扶持下,季度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开始稳步增加。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支持工作。对实名登记的所有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职业指导、就业信息、创业服务。同时,开展重点就业帮扶,将零就业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残疾等就业困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列为重点工作对象,提供"一对一"个性化就业帮扶,确保实现就业。此外,对有就业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及时纳入就业见习工作对象范围,组织就业见习;对有培训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组织职业培训,结合其专业特点,组织参加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按规定落实相关补贴政策,提供人事劳动保障代理服务,加强劳动权益保护。

(二)做好退捕渔民转产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一是抓紧健全完善退捕渔民实名制台账,摸清基本情况、技能水平、就业意愿、培训需求、参保情况,推进数据定期共享,加强信息比对核查,实现情况动态更新为后续分类施策、跟踪帮扶打好基础;二是落实就业政策,运用促就业举措和拓岗位办法;加速落地创业政策,全力支持退捕渔民自主创新创业;扩面兜底社保政策,积极引导渔民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及时足额发放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待遇,解除退捕渔民后顾之忧;三是就业服务要到位,针对困难退捕渔民年龄层次、就业技能等不同特点,分类施策,畅通援助渠道,强化精准帮扶,保障基本生活,稳妥做好转产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三)做好对灵活就业的保障支持。一是开展针对性培训。将有创业意愿的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创业培训范围,组织开展开办店铺、市场分析、经营策略等方面的创业培训,促进提升创业能力和创业成功率。推进线上线下结合,灵活安排培训时间和培训方式,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和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增强劳动者就业能力。二是优化人力资源服务。把灵活就业岗位供求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开设灵活就业专区专栏,免费发布供求信息,按需组织专场招聘,送岗位进基层进社区,提供职业指导等服务。鼓励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规范有序的求职招聘、技能培训、人力资源外包等专业化服务,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三是维护劳动保障权益。研究制定平台就业劳动保障政策,明确互联网平台企业在劳动者权益保护方面的责任,依法纠正拖欠劳动报酬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伤预防工作。



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综合;陈昌衡,吴昭仪202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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