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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衡阳市市本级就业见习补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06 09:19 信息来源:市就业服务中心浏览次数:

  

市本级见习单位: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社〔2018〕25号)和《关于实施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湘人社函〔2022〕59号)文件精神,拟对市本级见习单位吸纳就业见习人员给予上半年就业见习补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2020年至2022年市本级认定的见习单位。

二、补贴条件

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见习单位吸纳16-24岁失业青年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扩大至中职生)参加就业见习,并按规定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发放基本生活补助。

根据2022年4月出台《关于实施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湘人社函202259文件精神,申报见习补贴人数不超过同期单位参保人数的30%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

从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当月开始计算,根据吸纳人数每人每月按衡阳市最低工资标准1550元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见习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四、申报补贴提交资料

1.湖南省就业见习补贴审批表(纸质、电子)

2.2023年上半年见习补贴支付汇总表

3.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名单(纸质、电子)

4.就业见习协议书

5.《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失业登记人员提供)或毕业证书复印件(毕业生提供)

6.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凭证复印件

7.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账(单)

8.单位见习补贴承诺书

9.单位最新购买养老保险人数证明

五、补贴程序

1.见习单位应先行登录湖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录入见习人员信息,无平台账号的先到市就业服务中心城乡就业科申请账号;同步提交申报补贴资料纸质档;

2.纸质资料递交至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院)二楼206进行初审,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院)三楼317进行复审审核申报资料,重点在系统中比对离校未就业大学生身份及毕业时间、失业人员身份、年龄、见习时间;

3.审核通过后,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天。

4.公示无异议,向市财政局提出资金安排申请,市财政局据实安排补助资金,拨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六、受理时间

    2023年5月 15日-2023 年 5月19日

七、联系科室及电话

    市就业服务中心城乡就业服务科  8867033

 

                      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