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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衡阳市就业形势分析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13 15:40 信息来源:就业科浏览次数:



现将2020年衡阳市就业形势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就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94%(控制线上限4.5%)。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85万人(任务数4.3万人的113%)。参加就业见习人数2223人(任务数1700人的131%)。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00773人(任务数4.02万人的250.68%)。全市贫困劳动力126640人,已就业107694人,占比85.04%(任务数60%以上),相比2019年末就业人数92554人,净增15140人。全市已就业107084人中,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101479人,占比94.23%(任务数75%以上)。全未脱贫贫困劳动力总数为2115人,其中有就业意愿的1567人,已实现就业的1567人,占比100%(任务数为95%以上)。失业保险参保人数65.5万(任务数65.5人的100%)。

(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情况。我市是人口大市,劳动力资源丰富,是劳务输出大市。农村人口552.6万,其中劳动力资源321.4万,截至202012月,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总人数162.77万,其中省外就业人数121.84万(珠三角地区56.88万、长三角地区30.41万,京津地区17.52万,其它地区17.03万),省内就业40.93万(省内市外23.69万,市内17.24万)。

(三)推进重点群体就业措施。一是做好就业补贴发放工作。今年市本级共发放政策性补贴1416.5万元,发放社会保险补贴372.48万元,补贴458,补贴82家企业;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32.8万元,补贴人员220;发放就业见习补贴226.16万元,补贴378名就业见习人员;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60万元,惠及企业5家;发放求职创业补贴724.65万元,补贴4831名困难高校毕业生;为1家企业14名人员发放一次性岗位补贴1.4万元。二是大力开展就业见习补贴。全市共有青年就业见习单位147家(2020年新增青年就业见习单位59家),为31家青年就业见习单位拨付见习补贴226.16万元。三是开展实名制登记工作。积极开展2020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工作,及时联系、跟踪服务,促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或进行就业准备,为14796名应届毕业生100%开展实名登记,已登记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00%进行跟踪回访,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00%提供就业服务;纯农户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及就业准备率100%,就业及就业准备率达100%四是根据湘人社函〔2018260号文件精神,全面开展"311"就业服务。扎实做好大就业信息系统平台推广使用。五是截至11月第3周,全市有就业意愿744名退捕渔民已全部就业。

(四)就业扶贫情况。一是推动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情况。1、发布用工信息。我局与衡阳日报合作打造了"云就业"招工服务平台,组建12个服务企业招工小分队,为企业复工复产开展个性化帮扶,对接我市重点企业,搜集用工信息,通过"云就业"网络招聘平台发布用工信息,促进农民工就近就地实现就业。同时,加强与珠三角和广州、深圳等地人社部门对接,将当地的招工信息同步发布。并通过市、县、乡三级劳动保障平台加强宣传,指导农民工先期通过网络达成就业意向,避免无目的外出导致滞留。市人社局发布用工信息3万余条,职位近15万个,达成就业意向5.5万人次。5月份后,各县市区开展了组织小型化、点对点、错峰式专场招聘会等多种招聘活动。为贫困劳动力提供职业指导11004人次、提供职业介绍6507人次,有2403名贫困劳动力通过市场招聘找到了工作。2、劳务对接情况。各县市区均建立了跨县区劳务对接机制,共签订对接协议75份。开展了"点对点"服务,为广东、浙江、湖北等省份输送农民工5418人,发出返岗复工直通车233趟(其中3趟专列),其中贫困劳动力1000余人,实现了"出家门、上车门、进厂门"一站式直达。3、政策激励帮助农民工及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稳就业促复工十条措施》(衡人社发〔20204号)、《关于加快全市就业扶贫车间建设的通知》(衡人社发〔202011号)、《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以工代训补贴申领拨付办法》(衡人社函〔202012号)等文件,促进复工复产。截至12月底,实现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8531万人,春节后,有2441名有就业意愿未就业的贫困劳动力(含节前返乡无返岗意愿人员),通过扶贫车间吸纳、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实现就业。4、贯彻落实"311"就业扶贫行动。各县市区通过省平台人岗匹配功能为884名贫困劳动力推荐了1687次就业岗位,推荐成功率为32.47%

二是扶贫载体建设及扶贫公益性专岗开发情况。市人社局会同市扶贫办等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快全市就业扶贫车间建设的通知》,部署各县市区加大扶贫车间建设力度,全市已新增392家,共有490家,吸纳贫困人口3259人,岗位招聘16599人。全市有省、市、县级就业扶贫基地113家,吸纳贫困人口1845人,岗位招聘8599人。开发扶贫公益性岗位共4533个,共兜底安置4562名贫困劳动力就业。

三是政策性补贴落实情况。县级以下人社部门通过平台办理发放各类就业补助补贴84617人次,发放总金额5474.67万元。就业创业服务补贴737人、15.5万元;培训补贴和生活费补贴11378人、1656.85万元;转移就业交通补助46134人、1637.38万元;岗位补贴389人、39万元;社会保险补贴1538人、397.7万元;就业扶贫车间补贴630.64万元;以工代训补贴3204人、420.5万元;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21237人、637.11万元。

(五)创新创业情况。一是出台支持政策。出台《关于对减免入驻企业租金的创业载体给予补贴的通知》、《关于落实农民工首次创业一次性创业补贴工作的通知》(衡人社函[2020] 16号)、《关于开展2020年度衡阳市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衡人社函[2020] 50号)、《关于开展衡阳市2020年度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推荐及原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复评工作的通知》(衡人社函[2020] 48号)等文件,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工作获得了更多政策和资金支撑。

二是核拨大赛奖补资金。2020年度衡阳市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认定2020年度自主创业就业高校毕业生54人、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显著个体工商户59户、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显著优质初创企业43家、创业型街道(乡镇)15个、社区(村)50个。共计拨付资金739万元。我市的"黄花菜不止于菜"项目斩获创业扶贫专项组一等奖(全国仅2个),取得衡阳乃至湖南历史上最好成绩。

三是建设创业载体。开展2020年度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推荐及2019年已认定的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复评工作。拟新认定3家市级创业孵化基地,10家参加复评的市级创业孵化基地保留称号。

四是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及场所租金补贴。我市五城区申请农民工首次创业一次性创业补贴农民工共计966人(含贫困劳动力9人),核计拨付资金487.5万元,其中市本级农民工共计72人(含贫困劳动力1人),核计拨付资金36.5万元。对12家符合减免入驻企业租金的创业载体,共计减免租金补贴金额574余万元。

五是发放创业贷款。截至2020年末,全市发放创业贷款43649.3万元(市本级发放9946万元),其中小微企业5055万元,共18家企业;个体贷款及合伙创业发放贷款38594.3万元,扶持创业人员1094人。

(六)就业培训情况。创新就业培训工作方式。一是清理出全市合格资质的技能培训机构名录,列出培训工种清单,告诉群众"我能提供什么菜";二是通过乡镇劳动保障平台进行宣传发动,将市场需求量大、培训后即能实现就业的工种让群众选择,建议群众"点什么菜合适";三是统计培训意向后,按照参培工种、人数,统筹组织培训机构深入乡镇、村开展培训,实现"点菜外卖上门"。全市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00773人。各县市区在工作中,结合本地产业发展,逐渐形成了"一县一品"特色化培训,如祁东县家政、育婴师培训、耒阳市电工培训、衡东县、常宁市厨师培训、衡山县、南岳区茶艺师培训、衡南县、衡阳县种(植)养殖培训等。

(七)失业保险情况。截至12月底,全市发放稳岗返还9681.76万元,其中:普通企业受惠1017家,困难企业受惠11家。截至1220日,共为1117家中小微企业和71家大型企业减免社保费1804.66万元。为21923人次失业人员共计发放2860.23万元失业保险金。已有9399人申领了失业补助金。

二、就业形势分析

(一)全市主要经济指标运行情况。1-11月份,全市规模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8%。其中省级及以上园区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0%;大中型工业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2%;非公有制企业增长4.9%;六大高耗能产业增长7.3%。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长9.2%。其中第一产业投资下降34.5%;第二产业投资增长2.5%;第三产业投资增长16.6%。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下降3.3%。其中城镇消费品零售额下降3.4%;乡村消费品零售额下降2.3%。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18.14亿元,下降3.0%;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5.80亿元,上涨1.1%。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4322.19亿元,增长9.1%;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含表外及其他贷款)2875.58亿元,增长19.7%11月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下降0.8%1-11月累计上涨1.5%

(二)城镇新增就业情况。截至202012月,我市新增城镇就业61638人,同比下降9.4%,环比增长0.4%。与201912月相比,新增城镇就业人数减少了6357人;与2020年一季度相比,新增城镇就业人数增加了53270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29601人,同比下降7.5%,环比增长0.4%。与201912月相比,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人数减少了2400人;与2020年一季度相比,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人数增加了25167人。重点群体就业中,我市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9110人,同比减少8.4%。与201912月相比,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人数减少了837人;与2020年一季度相比,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人数增加了7445人。

(三)人力资源供求状况。全市人力资源市场用人单位总需求(即招聘人数)为84,901人次,市场总供给(即求职人数)为65,779人次,求人倍率约为1.29

1、从供求总量变化角度分析。市场总量需求人数逐步恢复到去年同期水平;供给人数有所恢复,但仍显不足。从"图1"分析,我市用工供需总量从去年季度到今年四季度,整体变化为下抛物线,2020年一季度触底反弹后,三季度需求人数逐步恢复到去年同期水平,供给人数有所恢复,但仍显不足。需求人数比上季度增加1148人次,比去年同期增加20066人次;求职人数比上季度减少1023人次,比去年同期增加15041人次。

2、从产业分组需求比重变化分析。第二、三产业共占需求94.86%,是吸纳劳动者就业的主力军;第二产业的需求在一年内相对增加,第三产业的需求在一年内相对减少。从"图2"20203季度产业需求看,第一产业需求比重为5.51%;第二产业需求比重为44.17%,从图2变化走势来看,第二产业的需求在一年内相对增加;第三产业需求比重为50.69%,从图2变化走势来看,第三产业的需求在一年内相对减少。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共占产业需求94.86%,是吸纳劳动者就业的主力军。


3、从经济类型分组需求比重对比分析。三季度约94.62%的用工需求集中在企业。其中68.56%的用工需求集中在有限责任公司、私营企业和个体经营,在用工需求占主导地位。从图3经济类型分组来看,用工单位看,94.62%的用工需求集中在企业,其中:有限责任公司需求人数27470人,比重34.66%私营企业需求人数17246人,比重21.76%;个体经营需求人数9621人,比重12.14%68.56%的用工需求集中在有限责任公司、私营企业和个体经营,在用工需求占主导地位。;私营企业需求人数17246人,比重21.76%;个体经营需求人数9621人,比重12.14%68.56%的用工需求集中在有限责任公司、私营企业和个体经营,在用工需求占主导地位。



(四)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以驻衡两所高校为例:1、南华大学船山学院。2020届毕业生就业人数为 826人,初次就业率为 70.54%,男生初次就业率为 74.16%,女生初次就业率为 68.32%。就业困难毕业生总体初次就业率为 86.30%,其中男生初次就业率为 89.13%,女生为 85.00%;非困难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为 68.29%,其中男生为 72.43%,女生为 65.65%。毕业生就业单位的性质主要为其他企业,有352人,占比47.70%;其后依次是医疗卫生单位(217人,占比 29.40%),国有企业(91人,占比 12.33%)。

衡阳师范学院。2020届毕业生初次就业人数为3187人,总体初次就业率为80.93%。其中,师范专业毕业生初次就业人数1489人,初次就业率为84.46%;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初次就业人数1698人,初次就业率为78.07%

毕业生就业行业主要是教育(1476人,占比54.34%)、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50人,占比9.20%)、文化、体育和娱乐业(217人,占比7.99%)、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99人,占比7.33%)和批发和零售业(140人,占比5.15%)。其中,师范专业毕业生就业行业主要是教育(1031人,占比84.23%)、文化、体育和娱乐业(40人,占比3.27%)、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4人,占比2.78%)、批发和零售业(31人,占比2.53%)和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9人,占比1.55%);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就业行业主要是教育(445人,占比29.8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31人,占比15.4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77人,占比11.86%)、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65人,占比11.06%)和批发和零售业(109人,占比7.31%)。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着力稳就业保民生,抓好重点群体就业。统筹抓好重点群体就业。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放在首位,通过扩大"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就业见习制度、鼓励中小企业吸纳、支持国有企业接收、扶持自主创业等多渠道促高校毕业生就业。稳步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质量,建立健全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劳动维权"三位一体"工作服务模式,对就业困难人员,特别是"零就业"家庭,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力求通过各种有效措施帮扶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在保证安全、疫情不反复的前提下,适时开展"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温暖"等援助活动,确保促就业举措应出尽出,拓岗位办法要能用尽用。

(二)聚焦就业结构性矛盾齐发力,让更多劳动者长技能、好就业。采取多种方式了解企业需求,定期到企业进行对接,梳理汇总企业岗位需求信息。对标市场和企业需求,开展多层次多类型培训。

(三)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全力确保就业局势稳定。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大人力资源市场和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拓展服务功能,延伸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水平,为劳动者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巩固拓展劳务输出基地,搭建劳动力转移对接平台,与劳务输入地建立"招生培训考核就业"的长效合作机制。扎实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大学生就业服务月等专项活动,努力为劳动者提供就业服务。

(四)抓好重点群体稳定就业。大力开展"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温暖"等援助活动,促进困难群体就业。适时开展"送岗下乡"、"送岗进村"等招聘洽谈活动,将就业岗位送到农民家门口。加强输出输入地对口衔接,为进城务工人员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多渠道开发公益性岗位,完善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的动态管理帮扶机制,确保零就业家庭出现一家帮扶一家。

四、意见建议

建议人社部门成立专业的政策宣传机构及队伍,专门从事就业、社保、劳动关系、劳动维权等政策的宣传,将政策当作企业"广告"一样"推销",入企入户入人,推进积极就业政策的落地。通过门户网站、主流媒体等媒介,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坚持监察与服务并重、执法与普法并行,走进社区、企业发放宣传资料,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陈昌衡 吴昭仪综合               202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