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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考生李X华在湖南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中严重违纪拟处理公告

发布日期:2020-07-27 17:36 信息来源:市公务员局浏览次数:



在7月25日上午湖南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中,衡阳市考区衡阳市华新实验中学考点40考场06号考生李X华(准考证号12041204006),在进入考场时,有意规避监考老师安全检查,私自携带手机参加考试,并在考试结束答题卡收取完毕后,趁监考老师收取其他考生试题本和草稿纸时拍摄试题本,离场后将所拍摄的试题本图片上传到某培训机构QQ群,涉嫌严重违纪违规。

李X华上述行为违反《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第七条第三款规定。根据该条之规定,拟给予李X华"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的处理。考生本人若有异议,可于此公告公布之日起3日内(730日18:00前)向本局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


衡阳市公务员局

2020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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