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单位组干(人事)科,在衡高校组织人事处: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专业测试)工作,建立公平、公正、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确保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素质,切实维护应聘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建立完善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面试(专业测试)考官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的基本条件
被推荐担任面试(专业测评)考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三)具有较丰富的专业知识,推荐担任面试考官的对象原则上要熟悉并从事组织人事工作,推荐担当专业测试考官的对象原则上要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到中级职称。
(四)工作经验丰富,知识面广,思维敏捷,善于表达。
(五)年富力强,能够正常承担考官工作职责任务(推荐人选年龄一般在50岁以下,原则上不超过55岁)。
(六)身心健康,没有重大疾病史。
二、推荐的方式及名额分配
本次建库,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我市面试(专业测评)考官库按照分级分批的推荐原则补充充实。首次建库,各县市按照20-30人、各区按照10-20人,在衡高校以及市直教育、卫生、农口等大系统按照20-50人的规模推荐人选,其它行业可适当推荐人选。
三、推荐的程序
(一)单位填报信息。单位或个人填写《衡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面试(专业测试)考官申请表》(附件一)。
(二)主管部门审核。经单位、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人社局审查合格后,由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人社局统一填报《衡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面试(专业测试)考官候选人汇总表》(附件二),连同《衡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面试(专业测试)考官申请表》(附件一),于9月30日前报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人:张扬杰,联系电话2896686,QQ邮箱:517158734@qq.com。
(三)人社部门审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行业(系统)、专业类别的考官需求数量,根据申请人的条件和业绩、经验等因素,确定面试(专业测试)考官人选,经专门业务培训后颁发《衡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面试(专业测试)考官资格证书》,分类建立面试(专业测试)考官库备用。
四、管理与监督
衡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面试(专业测试)考官库由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面试(专业测试)考官要服从派遣管理部门的统一调度和工作安排。面试(专业测试)考官要加强自身素质修养,注重业务理论知识的学习和专业测试实际工作经验的总结积累,认真履行考官职责,逐步提高知人识人能力,并严格执行保密、回避、“考培分离”等纪律规定。
对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面试(专业测试)考官库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结合年度内考官派遣的评价情况,对面试(专业测试)考官的工作表现、工作态度、工作水平和工作业绩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保留其面试(专业测试)考官资格,继续履职;对考核不合格,不能正常履行面试(专业测试)考官义务的,取消其面试(专业测试)考官资格;对违纪人员,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衡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专业测试)考官申请表》和《衡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面试(专业测试)考官候选人汇总表》,可登录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hengyang.gov.cn/hysrsj/)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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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