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湘发〔2016〕27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7〕33号)、《关于印发<湖南省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10条实施意见><湖南省创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10条措施>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67号)精神,为鼓励创新创业,构建以品德、能力、业绩为主要衡量标准的人才评价体系,建立不唯学历、资历、身份,不拘一格选拔一批品德优良、专业技术过硬的拔尖人才,尤其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选拔评审一批高层次双创人才,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四次衡阳市特别优秀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面向我市工农业生产、经济文化等社会事业第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含已退休或已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重点为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专业技术人员(不含事业单位、中央及省驻衡单位人员)。
2、面向我市事业单位符合中级职称破格条件且有岗位职数的人员。
二、申报专业范围
农业、油茶、文化(含艺术体育)、工艺美术、工程(土建、质监、矿山、地勘等涉及安全工程专业除外)。
三、申报条件
申报评审特别优秀人才中级职称,不受身份、学历、资历、外语、论文、计算机应用能力和继续教育等条件限制。凡遵纪守法,有强烈的事业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下列条件者:
(一)能力超群。在本专业领域有独到的建树,学术、技术水平高。能把握本专业领域的新走势,创新能力强,实践能力突出。
(二)业绩卓著。在工农业生产第一线有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成果,能有效解决工作中的重点或关键性技术难题;在文化艺术、社会事业管理等领域成绩显著,在本行业内有较大影响。
(三)贡献突出。能够较好地利用自身专业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等方面作出较大贡献。对本行业的拉动力大,能有效促进经济发展,产生很好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业内认可。其学术、技术水平在本专业领域内有很高知名度,处于领先水平,为群众接受,业内专家认可。
四、评审程序
(一)个人自主申报。申报人提交《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衡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官网中下载)及相关佐证材料,填报《衡阳市特别优秀人才中级职称申报表》(附件1)。
(二)单位组织测评。申报人所在单位组织测评,并如实填写《衡阳市特别优秀人才申报中级职称群众认可测评表》(附件2)。单位参加测评人数不得少于本单位实有人数的2/3,其中赞同推荐票需达到参加测评人数的2/3以上,并在单位对相关申报材料和测评情况公示5个工作日。申报材料未经核实、测评情况有重大意见分歧的,不得列为考察推荐对象。
(三)专家考察推荐。专家进行实地考察,重点考察申报对象业务(技术)水平、工作业绩、成果、贡献及德才表现等情况。专家组根据考察结果签署推荐意见,填写《衡阳市特别优秀人才申报中级职称业内专家推荐表》(附件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考察推荐。
(四)评委会现场评审。评委会采用现场评审、量化评分的办法进行,并按比例按成绩淘汰。
(五)网上公示。评审拟通过人选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广泛接受监督。
(六)确认资格。公示无异议的人选,由市职改办下文确认其中级职称并颁发相应证书。
五、申报要求
(一)各县(市)区相关单位于2021年11月22日至26日将《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衡阳市特别优秀人才中级职称申报表》(附件1)、《衡阳市特别优秀人才申报中级职称群众认可测评表》(附件2)、《衡阳市特别优秀人才申报中级职称业内专家推荐表》(附件3)以及申报中级职称评审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技科,逾期不予受理。
(二)特别优秀人才中级职称评审是一项非常严肃、社会影响大、导向性强的工作。各地、各部门要遵循客观、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和违规操作。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和不按程序操作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附件:
1、《衡阳市特别优秀人才中级职称申报表》
2、《衡阳市特别优秀人才申报中级职称群众认可测评表》
3、《衡阳市特别优秀人才申报中级职称业内专家推荐表》
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8日
下载:附件1 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