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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衡阳市雁峰区衣之文制衣有限公司公告送达

发布日期:2023-09-13 15:35 信息来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浏览次数:

公         告


衡阳市雁峰区衣之文制衣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顿艳、郑艳美、凌春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衡市劳人仲受字【2023】第299号)。因一直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3年10月23日上午10:30在本委仲裁庭(地址:湖南省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芙蓉路18号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院9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领取仲裁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30日内,逾期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衡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