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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履行催告书

发布日期:2023-09-15 09:43 信息来源: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浏览次数:


人社监202316

衡阳市喜泰商贸有限公司(地址:衡阳市高新区长丰大道49号天伦百汇7号楼107.108商铺,法定代表人:黄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400MA7N2UHA3D):

你单位拖欠员工工资一案,本机关于202339日向你单位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衡人社监理字〔2023〕6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我机关出的行政处理决定,也未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单位拖欠何美丽2022年9月至2022年11月19日9492元工资(玖仟肆佰玖拾贰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现依法催告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以下义务:

支付你单位拖欠何美丽2022年9月至2022年11月19日9492元工资(玖仟肆佰玖拾贰元)。    

你单位如对本催告书有异议,可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3日内向我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或申辩,视为你单位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本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华新开发区长湖街20号613室

邮编:421001

劳动保障监察员:高  虹    易培俊

电话:8869700

               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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