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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上半年部分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补办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03 14:11 信息来源: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浏览次数: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及有关考务通知文件精神,现将做好2024年度上半年部分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补办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工核查对象 

参加2024年度上半年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未及时进行人工核查的人员,包括以下资格考试的相关人员:监理工程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注册计量师、社会工作者考试。

特别说明:上述考试曾参加考后人工核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未通过人员不再受理。

二、核查方式

(一)核查时间:2024年12月24日

(二)核查地点: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芙蓉路18号 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院808办公室

三、核查要求

相关要求请按照湖南人事考试网通知公告栏《关于2024年度上半年部分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补办公告》的要求执行。网址如下http://www.hunanpea.com/Article/6cadf26a-dd59-4292-8f65-738027a21627/InternalArticleDetail.do?

 

                     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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