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 告
团风胜香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及王木寒:
团风胜香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职工段秋香以其于2025年9月28日因顾客需求到蒸湘万达百货去调货,经过一楼电梯口不慎踢到电梯口广告牌导致摔倒受伤为由,于2025年10月21日向我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经调查核实,我局认为段秋香所受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之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现予以认定为工伤,并依法作出(2026)衡工伤认字20251396号《认定工伤决定书》。
我局于2026年2月25日通过中国邮政快递将决定书送达至你处,但因“拒收”导致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认定工伤决定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芙蓉路18号(南院)工伤保险科
联系电话:0734-8867165
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