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人社监告字〔2026〕4号
被告知人:湖南卫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杏花园128号004栋602房
法定代表人:何卫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3MAC322DY93
经查,你公司存在如下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湖南卫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拖欠李跃庆工资10500元(人民币壹万零伍佰元整)未支付,情况属实。
以上事实有投诉人提供的工资证明、工资表等证据。
你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拟作出如下行政处理:
责令你公司自收到本文书之日起3日内将李跃庆工资10500元(人民币壹万零伍佰元整)支付到位。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你公司如对该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有异议,可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或申辩,视为被告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联系人:胡佳鹏、蒋沛霖
联系电话:0734-8867076
联系地址:衡阳市芙蓉路18号904办公室
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