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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人社特工许字【2018】17号

发布日期:2018-11-30 08:11 信息来源:行政许可浏览次数:

  行政许可决定书

  衡人社特工许字[2018]17号

  申请人: 霍尔果斯万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

  地 址:衡阳市蒸湘区联合街道幸福路22号万达广场商铺

  负责人:黎笑

  你公司于2018年11月12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实行特殊工时申请(受理号:[2018]17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关于加强全省企业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管理的意见》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公司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壹年(具体岗位见:衡阳市企业职工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度审批表)。

  2018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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