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专栏 >  改革动态 > 

衡人社特工许字【2018】13号

发布日期:2018-11-30 08:09 信息来源:行政许可浏览次数:

  行政许可决定书

  衡人社特工许字[2018]13号

  申请人: 衡阳星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蒸湘区船山大道32号

  负责人:李沛群

  你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实行特殊工时申请(受理号:[2018]13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关于加强全省企业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管理的意见》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公司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壹年(具体岗位见:衡阳市企业职工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度审批表)。

  2018年10月29日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