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人社监惩字〔2022〕2号
被告知人:湖北盛创壮鑫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程壮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2*****50G28
单位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革新大道388-1号(1)
经查,你单位承建的碧桂园衡州盛世项目拖欠曹录俊等58人工资共计金额2190404元(贰佰壹拾玖万肆佰零肆圆整)。我局于2022年1月17日对你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衡人社监令字〔2022〕7号),至今你单位仍未支付以上民工工资。符合人社部《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一款之规定。
根据人社部《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现决定自2022年2月25日将你单位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列入期限为三年,拖欠工资失信联合惩戒信息通过部门门户网站、"信用中国"网站、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予以公示,并由相关部门在列入期间实施联合惩戒措施。
如不服本行政处理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衡阳市司法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法院起诉。复议和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书的执行。
联系人:唐旭、胡佳鹏 联系电话:0734-8867076
单位地址:衡阳市长湖街20号 邮编:421001
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