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工程建设领域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
为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衡阳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在市城区开展在建工程项目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衡阳市城区范围内在建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重点突出政府投资项目。
二、检查时间
自2020年6月28日至8月10日。
三、检查内容
(一)建设单位落实分账制管理情况。包括:1、建设单位是否与总承包企业在书面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了人工费用拨付周期和拨付比例或金额;2、建设单位是否按约定及时足额向总承包企业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
(二)施工总承包单位落实总包单位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情况。包括:1、总承包单位开设和使用农民工工资银行专户情况;2、分包单位委托总承包单位代发农民工工资委托书。
(三)在建项目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情况。包括:保证金缴纳银行回单;或保证保险凭据;或银行保单凭据;或缓缴、免缴审批单。
(四)施工工人实名制等制度落实情况(含交通、水利项目)。包括:1、在建项目施工工人实名制落实情况;2、建设单位是否依法向总承包企业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五)其他《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的相关制度落实情况。
四、组织结构
带队领导:市人社局总会计师龚国清。
市住建局副局长曾良贵。
组 长:李勇剑;曾国栋。
市城区分为6个检查组:
第一组:组长:汪艮兆(电话:15200720496),成员:市住建局质安站刘元(电话:13762402223),负责蒸湘区在建工地。
第二组:组长:胡晓芳(电话:18073422992),成员:市住建局质安站刘斌(电话:13762427151) ,负责石鼓区在建工地。
第三组:组长:刘晖(电话:18075895599),成员:市住建局质安站徐德华(电话:18607347781),负责珠晖区在建工地。
第四组:组长:谭坤曜(电话:15200700808),成员:市住建局质安站蔡博(电话:18867471305),负责雁峰区在建工地。
第五组:组长:唐旭(电话:18674723066),成员:市人社局吴梓源;市住建局质安站谭庆林(电话:17707346630),负责高新区在建工地。
第六组:组长:蒋沛霖(电话:18674775678),成员:市人社局王睿;市住建局质安站唐文杰(电话:13787700637),负责高新区在建工地。
五、时间安排
(一)实地检查。市城区6个检查组自2020年6月22日至8月10日,对辖区内所有在建项目逐一排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整改。
(二)立案查处。对于整改不到位的涉事企业、单位,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严格按照职责,进行立案处理、处罚。
衡阳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