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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周玉梅一案对封晴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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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周玉梅一案对封晴春的公告

 

封晴春:

2021年12月22日衡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布居艺阁艾尚佳窗帘布艺馆职工周玉梅向我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于2021年12月31日通过邮寄向你送达《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以及《湖南省工伤认定协助调查通知书》,因"无法送达",被退回。现向你进行公告,请你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提出举证材料,逾期我局将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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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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