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市本级失业保险征缴业务办理指南
事项名称 | 失业保险征缴业务 |
事项内容 | 受理单位参保登记、人员参保登记、人员异动、年度缴费基数审核。 |
法律依据 | 《失业保险条例》,《湖南省实施〈失业保险条例〉办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
条 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的失业保险参保范围,人员参保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
受理时间 | 工作日内受理 |
申请材料 |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员工工资表、劳动合同、财务报表、解聘证明。 |
申请表格 (下载) | 参保单位登记表、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人员异动表、失业保险年审登记表。 |
受理机关 | 办公室:316、317;电话:8867033、8867024 |
决定机关 | 劳动就业服务处失业保险科 |
办事程序 | 企业申报→初审→复审→审核 |
办结时限 | 一个月内办理完毕 |
政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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