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市技工院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衡人社发〔2024〕15号
各技工院校、相关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推进全市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大技能人才培养力度,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技工院校设立、变更、撤销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湘人社发〔2015〕71号)《关于委托下放技工学校设立审批权限的通知》(湘人社规〔2020〕8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进一步明确我市技工教育管理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我市技工院校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衡阳市人民政府主管的衡阳技师学院、衡阳高级技工学校的日常业务监管;衡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辖区内衡阳市第五技校、湖南楚风技工学校的日常业务监管;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辖区内湘南船山高级技工学校的日常业务监管;珠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开展辖区内省属中钢集团衡阳重机技工学校、衡阳工业技工学校的日常业务监管。
相关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认真履行日常业务监管责任,做好教学管理、师资培训、学籍注册、毕业证书核发、资助管理、变更事项等工作。涉及市级及以上层级经办的事项,根据业务管理权限,按逐级申请、审核的程序进行办理;县市区人社部门要加强辖区技工院校安全工作管理,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医疗卫生健康、禁毒反电诈预防教育等工作,指导和帮助技工院校提升办学质量和服务能力,推动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
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职业能力建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