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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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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衡市职改字〔2021〕1号

 

各县市区职改办,各有关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现将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77号)转发给你们,我市事业单位高级职称特殊情况评审职数申报提交截止时间为7月9日,申报中、高级职称评审职数核准相关资料提交截止时间为7月31日,高级职称申报材料集中呈报截止时间为9月10日,全市中、高级职称评审完成时间为2021年12月24日以前。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专技人才在9月30日及之前达到退休年龄的,不再提交材料,也不接受其申报参评中、高级职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及自由职业专技人才(含港澳台人才、外籍人才)申报参评职称可放宽至65周岁(时间计算到12月31日)。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才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后,须在民营企业工作满 1 年方可申报参评职称,且新取得的职称不与原单位相关待遇挂钩。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抓好落实。

 

                   衡阳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30日



主管单位名片

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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