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岳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和湘人社办函〔2025〕37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市202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继续教育学习内容和学时要求
(一)学习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2025年度公需科目主题为"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人工智能大模型技术及应用""加强应急处突能力建设"(可选择一个或多个学习)。专业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
(二)学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分),其中,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60学时。
二、严格执行职称参评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核认
根据人社部令第25号第十六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 育情况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 件"规定,各职称系列评委会、各自评单位在高级职称评审(聘) 时,核实全省统一的《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单》 (以下简称《学时认定单》)。2025年度参评高级职称继续教 育学时核认跨度为2020-2024年(博士参评副高按相关规定执 行)。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参评高级职称继续教育学时核认使用网 上核认系统,申报核认期限为5月20日至7月20日。各系列中级职称继续教育学时核认由市人社局组织统一换发《学时认定单》。
三、其他要求
(一)初次职称认定需完成2025年度继续教育学时。
(二)专技人员以前年度已进行学时核认并开具《学时认定单》的,以前的《学时认定单》可作为相应年度继续教育学习的佐证材料。
(三) 各用人单位要切实履行好审核主体责任,各主管部门和县市区人社部门要认真复核。年度评审期间,省人社厅将开展职称巡查,按一定比例对高评会参评的资料进行抽查,对于未履行审核职责导致的虚假材料,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继续教育学时折算细则
2.继续教育学时网上核认操作指南
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19 日
附件1:
继续教育学时折算细则
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都应参加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培训,继续教育形式、学时核认所需材料、学时折算细则如下:
一、继续教育形式及学时核认所需材料
1. 参加培训班、研修班、进修班的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1)培训通知、培训课程表(或培训日程安排)、培训签到表或其他签到形式;
(2)培训通知(或培训签到表、培训课程表、培训日程安排之一)、结业证书。
2. 参加继续教育实践活动的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1)实践活动通知、加盖单位公章的派出通知;
(2)实践活动通知(或实践报名表)、实践活动日志。
3. 参加网络平台专业课程等远程教育的提供以下材料:
课程时长(或课程内容)及结业证书。
4. 参加学术会议、研讨、讲座、访问、交流等的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1)邀请函或通知、加盖公章的参会回执、学习笔记等资料;(2)会议通讯录、邮件回执、财务报账单等其他辅证材料。
5. 参加课题研究与项目开发的提供结题(项)证明材料。
6. 出版著作(译作)的提供含作者名字的著作封面、版权页及目录复印件。发表论文的提供刊物封面、刊号、含论文标题和作者姓名的目录复印件。
7. 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的提供专利证书。
8. 主持或参与课题获政府或行业组织奖项的提供获奖证书。
9. "三援"、专家服务基层、公共卫生事件防控一线等政府部门特定工作任务的提供派遣通知及考核表等相关辅证材料。
10. 提升学历层次继续深造的,提供学习课程成绩单;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提供考试成绩单;参加专业技术人员数字技术应用能力水平考试合格的提供合格证书。
11.海外交换(交流)的提供邀请函、回执(或学习资料,或邀请方颁发的结业证书等)。
二、学时(分)折算细则
1. 参加有关培训、研讨、会议等,每天折算8学时,半天折算4学时。
2. 参加政府或行业组织课题研究与项目开发,结题当年可视同参加专业科目培训。其中省(部)级以上课题(项目)主持人认定专业科目培训60 学时,主要完成人(除主持人外署名前三)认定专业科目培训30学时,其他参与人认定专业科目培训10学时;市(厅)级课题(项目)主持人认定专业科目培训30学时,其他参与人认定专业科目培训10学时。
3. 出版著作(译作)或教材的,出版当年可视同参加专业科目培训,独立或第一作者可折算60学时,其他作者可折算30学时。在国内外统一刊号刊物发表论文的,当年可视同参加专业科目培训,独立、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每篇折算专业科目30学时;其他作者的折算专业科目10学时。
4. 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的,当年视同参加专业科目培训,专利证书独立或排名第一者可认定专业科目培训60学时,排名前三者可认定专业科目培训30学时,其他参与人认定专业科目培训10学时;获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证书独立或排名第一者可认定专业科目培训30学时,排名前三者可认定专业科目培训10学时。
5. 获省部级及以上科技(社科)奖项的,当年可视同参加专业科目培训,一、二、三等奖分别折算60学时、30学时、10学时;获市厅级科技(社科)奖项的,一、二、三等奖分别折算30学时、10学时、5学时。
6. 参加"三援"(援藏、援疆、援外)工作任务人员工作时间为6个月的,考核合格者视为完成当年继续教育90学时;超过1年以上的,考核合格者视为完成外派期间所有年度继续教育90学时。参加专家服务基层的,现场服务的每天折算8学时,线上服务的按实际服务时间折算。
7. 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学历(学位)教育,当年度通过一门学习课程或考核的,可折算专业科目30学时。
8. 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当年度通过一门考试课程的,可折算专业科目30学时。参加数字技术应用能力水平考试合格的,每个科目折算专业科目30学时。
9. 参加海外交换(交流),时间1年以上的,考核合格者视为完成当年继续教育90学时。
10. 参加国际、国家级技能大赛,可折算专业科目学时,获得金奖认定60学时、银奖认定30学时、铜奖认定10学时。
11. 参加省级技能大赛,可折算专业科目学时,获得金奖认定30学时、银奖认定10学时、铜奖认定5学时。
附件2
湖南省继续教育学时网上核认
操作指南继续教育学时网上核认操作指南
(个人版)
一、登录
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s://rst.hunan.gov.cn),点击"个人网厅"登录个人账号。
二、进入学时核认申报界面
第1步:点击"人才人事"。第2步:点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第3步:点击"继续教育"。第4步:点击"学时核认申报"。
三、学时核认申报
第5步:点击"新增学时核认申报"。
第6步:如实填写学时申报信息,所有带"*"的内容都必须填写,点击"下一步"。
第7步:点击"新增",填写申报年度的明细信息,点击"保存"。
说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取得的学时,在选择年度时,系统自动获取学时数据,申报人员勾选数据并点击"确认选择"。
第8步:新增所需年度的学时申报信息,点击"上传附件",按要求上传对应年度相关材料。
第9步:点击"提交",等待审核。
说明:学时申报信息保存后,在点击提交前,可进行修改。点击提交后,申报信息无法修改,可点击"撤销"或后续审核流程退回后可修改重新提交。
四、申请学时认定单
学时审核通过后,第10步:点击"学时证书打印"。第11步:选择所需的起始年度。第12步:点击"查询"。第13步:点击下载,下载保存学时认定单。
继续教育学时网上核认操作指南
(用人单位版)
一、登录
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s://rst.hunan.gov.cn),点击"单位网厅"登录单位管理员账号。
二、进入学时核认申报审核界面
第1步:点击"人才人事"。第2步:点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第3步:点击"继续教育"。第4步:点击"学时核认申报单位审核"。
三、学时核认申报审核
第5步:点击"查询",查询本单位职工申报信息。第6步:点击"审核",进入材料审核界面。
第7步:点击"详情",查看单位职工上传的学时材料,对照文件审核职工所申报的学时。第8步:符合要求点击"审核通过",不符合要求点击"审核不通过",并说明原因。
第9步:选择上级审核单位,填写并正确选择上级单位。一级单位直接选择经办机构(经办机构指人社部门)。第10步:点击"审核通过"。
继续教育学时网上核认操作指南
(主管部门版)
一、登录
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s://rst.hunan.gov.cn),点击"单位网厅"登录单位管理员账号。
二、进入学时核认申报审核界面
第1步:点击"人才人事"。第2步:点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第3步:点击"继续教育"。第4步:点击"学时核认上级单位审核"。
三、学时核认申报审核
第5步:点击"查询",查询下级单位职工申报信息。第6步:查看单位职工上传的学时材料,对照文件审核职工所申报的学时。第7步:不符合要求点击"审核不通过",并说明原因。符合要求点击"审核通过",进入下一步。
第8步:选择上级审核单位,填写并正确选择主管单位或选择经办机构(经办机构指人社部门)。第9步:点击"审核通过"。
继续教育学时网上核认操作指南
(人社部门版)
一、登录和打开审核界面
登录人社一体化平台账号,第1步:点击"综合柜员"。第2步:点击"待办列表"。
第3步:点击"人事人才"。第4步:点击"专技"。第5步:点击"继续教育"。
第6步:点击"办理",可进行单个审核或批量审核。
第7步,往下翻,选择"审核通过"或"审核不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