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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2-03-24 18:39 信息来源:局行政审批科浏览次数: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目标开局年,是“营商环境优化年”。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推动产业强市战略助力高质量发展这一主线,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建设,为加快实施“三高四新”、“三强一化”战略提供坚实的民生保障和人才支撑。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法治建设责任。一是健全组织领导。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积极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二是扎实谋划部署。把依法行政重点工作纳入党组年度工作要点,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法治建设工作做到年初有规划,实施有步骤,推进有督查,年底有总结。三是加强学法用法。结合局工作实际,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普法责任清单,将主要负责人作为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和普法责任,将领导干部学法纳入“八五”普法和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计划,与全局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二)加强制度建设,严格依法依规决策。一是严格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均经过集体表决,特别是在选人用人和经费支出方面,坚持个别酝酿,领导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规定,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动态管理;对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认真进行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三是强化法律顾问团队服务。建立以法规科工作人员为主,聘请三名律师为局法律顾问团队,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民事合同、重大疑难案件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有效降低行政风险。建立定期形势分析会议制度,召集法律顾问召开座谈会,研读政策法规,探讨疑难问题,提高服务水平。

二、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突出法治引领,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深化审改,持续推进简政放权。积极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改革,设立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撤销局属就业、社保、工伤三个办事大厅,将92个事项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一站通办”,实现办事不用“求熟人”“多头跑”,主动为市场主体松绑、减负,激发市场活跃度。二是调整清单,严格规范权力运行。动态清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将两个清单融为一体,实现“两单融合”;全面梳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认等权力事项,以目录清单厘清权责边界,确保清单之外无权力。严格按照政务服务事项“四级四同”要求,推进人社系统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管理,实现办事要件和实施清单标准化、规范化。三是优化服务,深入推行便民举措。以保障服务民生为根本遵循,治痛点、疏堵点、解难点,全面落实行政许可事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和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要求,不断提升企业组织办事便利度和满意度。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搭建就业平台,开展“网络直播招聘”“就业直通车”“重点企业用工服务月”等活动,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出台系列稳就业措施,落实社会保险“减免缓”政策,助力企业稳企稳岗。

(二)狠抓制约监督,持续规范行政行为。一是不断规范行政执法活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局网站开设行政执法专栏,依法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等事前信息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等事后信息,执法过程中主动公开身份等事中信息,确保执法公开透明。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配备行政执法仪,在书面记录的同时,重点加强工伤认定、劳动监察执法音像记录。严格法制审核制度,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在作出前须送交法规科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予作出决定。二是稳步提升执法能力建设。落实持证上岗制度,认真组织未领取行政执法资格证的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律法规学习和执法资格考试,行政执法证实现全覆盖。通过集中培训、授课辅导、以师带徒、跟班见学等形式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办案水平,打造职权行使到位、执法行为规范、执法成效明显的执法办案新格局。针对县市区办案力量薄弱现象,采取交办案件“上提一级”指导模式,组织精干力量,实施“一人对接一个区”“专人指导多个县”等方式,为基层案件办理工作提供有力支持。三是妥善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按照“谁分管谁出庭”“谁承办谁应诉”的原则,建立和落实行政应诉工作机制。针对工伤认定类案件行政复议、行政应诉高发的特点,在加强法制审核的同时,建立和落实重大疑难工伤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组织开展“流动仲裁庭”进园区、进企业、进街道,第一时间成功化解了松木工业园新醴化工213人集体纠纷、连卡福123人集体纠纷,及时化解社会矛盾营造政企共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三)注重普法宣传,努力营造学用氛围。是抓住关键扎实开展学法考法。积极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将宪法法律和党章党规列入党组(党委)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严格按照上级通知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纳入中心组学习活动进行专题学习;充分运用“如法网”普法平台开展局属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法工作,年度干部学法考法合格率达到100%。二是多点发力推进普法教育。开展专题讲座,邀请宣讲团成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知识作集中辅导;建立庭审旁听制度,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到法院参加庭审旁听,将“公堂”变为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第二课堂;开展人社政策大比武,组织全市人社系统窗口单位举办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营造浓厚的学法氛围;开展现场说法,在信访接待和行政执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过程中,面对面、点对点答疑解惑,把工作场所变成普法现场,积极宣讲人社法律法规三是普治并举推进法治建设。全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机制,建立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工作制度,落实在建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制度全覆盖,不断加强劳动用工管理。针对发生欠薪纠纷不知“找哪里”问题,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组织劳动保障监察员进社区、入企业、上工地,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集中宣传月活动,率先推出“衡阳人社为民解薪忧”栏目以及H5和短视频宣传,专题刊登我市根治欠薪工作情况,树立衡阳形象品牌;建立劳动保障值班制度,第一时间受理和处置劳动纠纷,确保农民工维权渠道畅通。2021年全市共办结欠薪案件275件,为2901名劳动者追发工资3755万元;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匹配率自17.4%上升至93%以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录入率自47.2%上升至95%以上。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0年1月以来,我局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执法队伍力量亟须加强。一是劳动监察机构力量弱。全市专职劳动监察员仅86人,且各县市区大量存在人员编制不满、监察员长期借调等人手不足现象,实际办案人员远不能满足当前工作需求,以耒阳市为例,2020年度,耒阳市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共计受理各类欠薪问题827起,但其核定编制仅5人,且该中心为耒阳市根治欠薪工作实际承办部门,但仅保留法律宣传职能,执法权移交至综合执法局,双方长期存在职能冲突、扯皮现象,导致耒阳市根治欠薪工作成效差,在多个考核指标中严重拖累全市平均水平;二是监管企业数量多、考核任务重。省监管平台中全市在建工程项目237家,大中小企业数量繁多,劳动监察每年有2次根治欠薪湖南省考核、督导,1次国务院考核的考核任务,还有名目繁多的各类专项行动,如农民工工资支付、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打击非法用工、维护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权益保护等专项执法检查;三是执法用车不能保障。农民工工资欠薪案件突发性强、时效性高,劳动监察临时用车几率非常高,需常备执法用车。但目前我市共计13支劳动监察执法队伍,半数以上县市区劳动监察执法用车没有保障,不利于快速处置欠薪案件。

政策法规宣传尚需强化人社部门涉及的法律法规近百部,且都是民生保障的重要部分,“法治人社”的规范化管理与服务工作显得更为重要。但由于普法对象人员流动性强、年龄和文化层次差异大以及政策法规专业性强等客观原因,虽然认真履行了“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工作职责,但对执法普法宣传的重视度还不够,普法宣传的方式和手段较为单一。导致工伤案件居安不下、欺诈骗保屡禁不止、建筑领域乱象丛生、“恶意讨薪”现象频发。

(三)全面深化改革尚待加强。一是信息化建设有待改进。人社部门业务经办信息系统大多为专用系统,管理权限均在部、省相关部门,市一级无业务数据库支撑,部门系统存在数据壁垒,政务信息化过程中互联互通难、数据资源共享难和业务协同难的“三难”现象严重;业务一体化整合工作进展缓慢,存在“二次录入”现象。二是部门配合有待改进。审批流程不够优化,多部门审批时衔接配合不够紧密,影响政务服务效能,没有真正实现“最多跑一次”。三是作风行风有待改进。个别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服务水平、服务态度还有欠缺,离精细化、高标准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四、下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是加强法治教育工作。建立健全普法工作制度,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构建完善的法治宣传教育体系;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不断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重点做好民法典的学习贯彻实施。二是增执法队伍力量。实施劳动监察执法辅助性岗位招编,招募执法辅助人员,缓解劳动监察部门“人少事多”、“编制数无法满足工作需求”的矛盾。三是强化法制宣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扩大普法范围,力争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普法对象全覆盖。通过 “劳动保障集中宣传月”等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加大劳动保障、工伤参保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力度,充分调动用人单位加强劳动保障、参加社会保险的积极性,切实做好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参保工作,从根源上减少拖欠工资、工伤行政争议等案件发生。

(二)加强执法监管,积极构建和谐环境。一是严格规章制度落实。针对工伤认定类案件行政复议、行政应诉高发的特点,在加强法制审核的同时,建立和落实重大疑难工伤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和调解联动工作,提高“议前化解”、“诉前化解”成功率,降低被纠错率和败诉率。二是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推进劳动争议处理联动机制,加快形成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合力;建立“巡回仲裁庭”机制,将公平正义送到群众身边,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三是优化行政执法工作。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落实。用好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衡阳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和衡阳赋码保护平台,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三)提升改革成效,加快推动职能转变。以深化“最多跑一次”、“最多点一次”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聚焦改革工作中“痛点”“堵点”所反映的体制机制不健全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研究并制定解决办法。加强“最多跑一次”改革成果运用,积极推进社保经办数字化转型,积极引导参保单位及个人在线查询或办理各类社保业务,打通社保经办服务“最后一厘米”。坚持社会化和信息化相结合,加强调研,推陈出新,优化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积极推进民生幸福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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