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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3年衡阳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7来源:规划计划科

各县市区水利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2023年衡阳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衡阳市水利局

2023年5月17日


2023年衡阳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

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点

为巩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专项整治成效,根据省专治办统一部署和《2023年衡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点》及省水利厅《2023年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水利系统实际,现制定《2023年衡阳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点》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一体推进“三不腐”方针方略,坚持“小切口、硬措施、实效果”工作思路,持续巩固已有整治成果,着力推动各项制度机制常态化落地见效,大力惩处、有效治理工程领域招投标乱象问题,促进我市水利建设市场环境进一步优化、政治生态进一步净化,为护航水利高质量发展、助力清廉衡阳水利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

深化巩固专项整治成果,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年度专项整治的各项任务,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谁分管谁负责”的要求和局党组关于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分工,强化履职担当,促进齐抓共管,确保整治成效。

(一)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概算管理深化项目前期工作,提升前期工作质量管理,推进开展水利工程前期工作及涉水建设项目专题论证成果质量评价工作,加强对成果质量把关,提高前期工作成果质量。加强工程设计变更管理,重大设计变更报原审批部门审批,一般设计变更报项目主管部门核备。加强项目实施监督管理,督促参建单位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实施项目建设。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对违规超概问题追责问责,积极提供相关资料。(分级负责;市本级由规划计划科、建设科牵头,运管科、水保科、农水中心按分工负责)

(二)整治工程项目建设突出问题。围绕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开展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行动,强化各方质量责任,规范质量行为,深挖反面典型案例,依法查处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大力纠治围标串标、偷工减料、质量监理不严等乱象,以及工程款拖延结算兑付等问题,根治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贯彻落实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降低市场主体招标投标交易成本。(分级负责;市本级由建设科牵头,财务科、运管科、水保科、农水中心按分工负责)

(三)切实加强对工程项目招投标全流程的监督管理。加强招投标全过程监管,强化招标文件备案实质性审核,重点纠正违法违规设置量身定做或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评分办法、中标条件等问题。通过督查、稽察、暗访等方式,加强对中标项目合同履约、现场施工、项目人员、工程变更等情况的检查,加大发现问题通报曝光力度;继续推动人员履约人脸识别系统全覆盖和有效监督管理,切实防范和查处挂靠资质、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推行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投标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监管主动性和覆盖面。(分级负责;市本级由规划计划科牵头,各业务科室配合)

(四)加快推进水利建设监管信息化。配合推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六统一”建设。建设衡阳市水利工程招投标行政监督系统,提升监管能力。推进质量检测资质(乙级)证书、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二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证书电子化,推动电子证照推广应用。加快重大水利工程在线监管系统建设,推进在建重大水利工程在线监管全覆盖。(市本级由规划计划科牵头,各业务科室配合)

(五)开展水利建设市场行为专项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对相关政策措施实施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督促制度机制在水利基层落地生根、取得实效。组织开展水利建设市场转包违法分包和出借借用资质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各单位项目主要人员是否与投标承诺人员一致、变更手续是否合理齐备、主要人员是否到岗履职等履约情况,对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一查到底,保持违法必究的态势。(分级负责;市本级由规划计划科牵头,各业务科室配合)

(六)有力有效办理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办水利工程领域腐败、串通投标犯罪等违法案件。贯彻落实纪检监察、公管办、审计等部门问题线索“移交、核查、处理、反馈”工作机制,抓好大数据分析问题线索办理。加强与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沟通协商机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抄送有关问题线索和工作信息。有力有效办理职权范围内的违法违规问题线索,按时逐级报送处理情况。(分级负责;市本级由局机关党委、建设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围绕水利工程建设各领域各环节,开展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强化信用监管。加大对行贿者、招投标违法违规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的惩戒力度,发布不良行为记录并实施联合惩戒。对下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情况进行核查,并不定期开展随机抽查。开展诚信宣传,强化行业自律,使诚实守信成为市场运行的价值导向和市场主体的自觉追求。(分级负责;市本级由建设科牵头,各业务科室配合)

(八)突出对重大水利工程的全面监管。按照《湖南省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监管方案》,构建起我省重大水利工程立体式监管体系,推行在线监管,打造“智慧”水利工地。开展常态化检查。加强线上线下统筹,强化分析比对,发现异常情况和问题,及时纠偏,强化整治,全力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所在地负责)

推动水利工程廉建设同题共答分析研判水利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切实关注并推动水利工程清廉建设。积极开展水利工程项目建设选聘特约廉洁监督员和项目法人签署廉洁协议工作,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党建进工地”试点行动,推进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有机融合。落实《关于推进清廉工程项目创评工作的实施方案》,推进清廉水利工程项目创评工作,建设廉洁、优质、节约、高效水利工程。(分级负责;局机关党委、建设科牵头,相关部门单位配合)

(十)做好总结提升工作总结本地区水利系统专项整治的有效做法,提升为制度性成果,常态长效发挥作用。加强对有关经验做法的宣传推介,以点带面推动全省水利系统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配合做好总结推广改革创新工作。(分级负责;市本级由局办公室、规划计划科负责,相关部门单位配合)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专项整治工作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和市纪委监委和省水利厅领导下进行,纳入清廉衡阳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水利工程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在局党组领导下开展,纳入水利建设真抓实干督查激励考核,局专治办不定期进行督查督办,对推进不力、效果不佳、突出问题整治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提请纪检监察部门责任追究。各县市区水利局可参照省市做法,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人专班专门抓;加强与同级专治办的工作衔接,同各有关部门的协作联动,形成一体作战、共同推进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