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水利厅的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水利中心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持续提升依法治水管水能力,为我市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岗、落实到人,形成了“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责任科室协同落实”的工作格局。全年召开了2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安排本年度法治政府工作经费20万元,切实将水利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细落实。
(二)健全责任体系。严格落实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明确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通过民主生活会、个别谈话等方式,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法治建设责任一贯到底。常年聘请湖南追正律师事务所谢力平高级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成立了法制审核小组,对重大执法决定进行合法性审查。
(三)完善决策机制。完善局党组议事决策制度,将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前置程序。全年对行政处罚案件开展集体讨论4次,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持续提升。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
二、坚持以上率下,筑牢依法履职思想根基
(一)带头深学细悟。局党组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作为必学内容,全年组织专题学法研讨8次。要求全市水利部门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水共同推进,把法治建设贯穿到全市水利行业改革发展各方面和全过程。
(二)推动全员学法。局党组每位成员讲授法治党课1次。组织全局干部职工依托“法宣在线”等平台,确保每人年度学法不少于60学时。积极组织安排执法人员参加省、市举办的公共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全年培训执法人员100人次,新增持证执法人员14名,实现执法人员100%持证上岗。
(三)严格依法履职。制定出台了《衡阳市水利局防范领导干部干预执法办案制度》《局机关工作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不得干预依法行政活动和具体执法案件的规定。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
三、聚焦中心工作,运用法治思维破解发展难题
(一)以法治护航水利改革。深化水利“放管服”改革,推行水土保持方案“园区区域评估、企业承诺管理”等改革。在全市水利体系建设中,创新提出水利资产资源盘活原则,有效盘活水利资产资源,保障了水利工程的良性运行。积极探索中小型水库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的“以大带小”管护新模式。
(二)以法治规范权力运行。依法梳理本年度权责清单,公布了《衡阳市水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目录》。全面推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归集制度。严格规范财政资金、水利项目等“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三)以法治优化营商环境。大力优化审批服务,创新推行取水许可、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等事项的“三合一”审批模式,整合流程,平均审批时限从20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特别是水土保持方案承诺制管理实行了即来即办。全面实施涉企行政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本年度制定涉企检查计划5项,抽取检查企业8家,检查结果100%公示。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梳理公布了《衡阳市免于、从轻、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提升涉企执法“温度”。
(四)以法治守护河湖安澜。坚持运用法治方式加强水行政管理,积极融入“智慧河湖”平台建设,构建了“人防+技防”相结合的立体化监控网络,实现了视频监控、信息传输、线索发现的智能化。在市城区河道建设1处占地600平方的市级执法基地,配套建设1处执法码头,配备执法船4艘。在市城区湘江河道布设了27个高清监控摄像头,实现对市城区重点水域岸线24小时不间断实时监控。常态化开展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清四乱”专项行动,对违法行为发生地开展了100余次的现场复核行动,整治“四乱”问题14处。构建“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政府主导、水利主管、部门配合”的体制,遵循“省授权、市审批、县监管”原则,形成三级联动、权责清晰、智能高效的闭环的采砂管理体系,联合交通运输、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公安等部门开展打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2次,全市累计日常巡查1348次,巡查总里程36970公里,参与巡查6057人次,出动车1171次,出动船194次,有效维护了河道采砂秩序。
四、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水利依法行政效能
(一)全面落实“三项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为全局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20台、对讲机10台、无人机2台、摄像机2台等执法装备,确保执法过程全程留痕、可回溯管理。
(二)强化重点领域执法。聚焦水资源保护、河湖管理、水土保持等重点领域,加大执法力度。全年依法办理行政许可156件,承诺制水土保持方案32件;办结行政处罚案件4件、生态环境损害案件12起;行政征收1390.15万元(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490.15万元、水资源税900万元)。
(三)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强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门有效衔接,建立“河长+检察长”“河长+警长”的综合执法机制,对涉嫌犯罪案件坚决移送司法机关。
(四)创新执法监管方式。积极探索“互联网+监管”和智慧执法,运用无人机、河道视频监控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巡查和精准执法。建立“巡河、记录、整改、反馈”的闭环管理机制,通过巡河APP实现问题48小时内响应处置。
五、深化普法宣传,营造依法治水社会氛围
(一)紧抓关键节点。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集中普法宣传活动4次,累计覆盖群众5万余人次。通过发放资料、现场咨询、新媒体推送、制作微视频等方式,广泛宣传涉水法律法规。
(二)推进精准普法。推动普法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在执法过程中坚持“以案释法”,将普法融入管理、服务全过程。针对企业、学校及沿河街道(乡镇)等重点群体开展上门宣讲,发放定制化宣传资料。
(三)打造宣传阵地。在政府网站开设水利法治专栏,及时发布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局党组书记、局长在3.22水法宣传活动中,专门在衡阳日报发表署名文章,并结合工作实际谈水利高质量发展意见。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参照“湘水潮涌”模式,制作微视频,推送通俗易懂的普法内容,提升宣传吸引力和覆盖面。
六、存在的问题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仍存在一些短板与不足。一是法治学习深度有待加强,部分干部职工存在“重业务、轻法治”倾向,学习形式较为单一,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二是执法规范化水平需持续提升,基层执法力量相对薄弱,法律专业人才不足;部分执法文书制作、全过程记录规范性有待加强。三是普法宣传精准性有待增强,宣传方式创新不足,对广大人民群众、企业管理者等不同群体的针对性、差异化普法措施不够。四是法治与业务融合需进一步深化,运用法治手段破解水利改革发展深层次矛盾的创新举措不多,智慧法治应用场景开发不足。
七、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在深化思想认识上再发力。持续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推动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带头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示范引领全系统法治素养整体提升。
(二)在规范行政执法上求突破。完善水行政执法规范化工作,推进执法标准化建设。常态化开展执法人员轮训、技能测试和案卷评查,努力锻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水行政执法铁军。
(三)在优化法治服务上出实招。继续深化水利“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提升网办率。健全涉企合规指导机制,以更优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
(四)在智慧法治建设上探新路。积极对接上级智慧水利平台,探索利用大数据、遥感监测等技术,提升水资源监管、河湖巡查、执法办案的智能化、精准化水平。
衡阳市水利局
202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