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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衡阳市水利局2022年度推进“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3来源:水土保持和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

关于印发《衡阳市水利局2022年度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水利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衡阳市水利局2022年度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衡阳市水利局2022年度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衡阳市水利局

2022年4月13日

附件:

衡阳市水利局2022年度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部署,根据衡阳市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编制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及相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全面推进衡阳市水利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各县市区水利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抽查,坚决避免多头布置、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干扰。建立完善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机制,提高水利行业监管效能,确保年底前实现全市水利部门内、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清单覆盖率80%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周志敏任组长,局党组委员、总工程师高银生任副组长的衡阳市水利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水土保持和政策法规科,赵皇赞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水利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负责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日常监管实施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和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工作

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对照湖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录入的省水利厅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定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责任科室:局水土保持和政策法规科、各县市区水利局,完成时限:2022年4月20日前)。

(二)建立检查检查对象名录库

1.动态调整执法人员名单库。根据局相关科室人员变动情况,实时动态调整执法检查人员名单。(责任科室:局水土保持和政策法规科,完成时限:2022年4月30日前)

2.建立完善与抽查事项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加强水利工程项目、用水单位或个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涉河管理事项和特定检查对象等专业库建设。(责任科室:局各业务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水利局,完成时限:2022年5月12日前)

(三)制定细则根据水利部门监管职能,制定衡阳市水利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细则,增强监管执法检查的规范性、程序性和统一性。(责任科室:局水土保持和政策法规科,各县市区水利局,完成时限:2022年5月15日前)

四、工作责任

(一)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已纳入市级优化营商环境考核内容,各县市区水利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工作,对照2022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实施监管。

(二)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在4月15前报送一名填报员至领导小组办公桌。2022年度有抽查工作计划任务的相关单位,应在4月20日前出台“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抽查工作结束后7日内,将抽查实施方案、过程、结果录入《湖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

(三)各县市区水利局参照市级模式,制定和完善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全面做好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