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许跃平报道:《衡阳市政府投资(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历经三个多月的调研、编制,已通过专家审查、市纪委廉洁性评估和市法制办的合法性检查,由衡阳市水利局、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批准,于2017年3月20日正式发布。
该《示范文本》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在全省推行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的实施意见》(湘水办【2016】10号)、《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实施意见》(暂行)(衡政发【2016】9号)及其补充意见等相关法规文件, 以《湖南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16年版)为蓝本编制而成,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级政府投资的各类水利工程施工招标,其他资金投资项目可参照使用。
该《示范文本》的编制是全省实现电子招标和衡阳市政府规范市级资金项目招投标活动的必然结果,能有效遏制工程建设领域常见的阴阳合同、违法分包、违法转包、挂靠等普遍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引导当事人正确理解各自权益、责任及工程变更程序,避免纠纷。《示范文本》的发布对于规范我市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服务水利投资的各个主体,推进我市水利项目建设都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