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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衡阳市水资源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1-12-14来源:水资源科

我单位已委托湖南德立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湖南省衡阳市水资源综合规划(2020-2035)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规划的名称及概况

规划名称:湖南省衡阳市水资源综合规划(2020-2035)

业主单位:衡阳市水利局

衡阳市概况:衡阳市位于湖南省中南部,湘江中游。地处东经110°32′16″~113°16′32″,北纬26°07′05″~27°27′24″。东邻株洲、攸县、安仁;南界永兴、桂阳;西接冷水滩、祁阳、东安、邵阳、邵东;北靠双峰、湘潭。南北长150km、东西宽173km。衡阳市总面积15299.18km2,其中市区总面积518.35km2,湘江干流自南向北,贯穿全市。

规划范围:本次水资源综合规划范围为衡阳市行政辖区范围,包括雁峰区、石鼓区、珠晖区、蒸湘区、南岳区、衡阳县、衡南县、衡山县、衡东县、祁东县、耒阳市、常宁市共12个县市区。

规划水平年:本次规划现状水平年为2019年,近期规划水平年为2025年,远期规划水平年为2035年。

主要任务1.建立科学用水模式;2.制定水资源配置方案;3.加强水资源保护;4.加强水资源综合管理

规划目标:

总体目标:衡阳市水资源利用效率不断提升,流域和区域水资源配置能力不断改善,城乡居民优质饮水保障体系基本建成,灌区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水资源配置格局持续优化,初步形成“节约高效、配置合理、保障有力”的水资源开发利用新格局。

近期目标(2025年):

(1)水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得到基本保障,水资源利用效益和效率得以全面提高,主要预期控制指标达到中部地区先进水平。

(2)合理配置水资源,基本形成大区域集中供水网络。根据需水量增长速度,适时超前进行公共供水工程基础设施建设,确保供水能力得到不断增强。

(3)基本建立完善的水资源保护制度体系。提出入河污染物限排总量控制指标、水生态修复和保护目标、地下水资源保护目标,逐步完善以水功能区管理为重点的水资源保护制度体系。

(4)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基本形成水资源保护、水生态环境改善良性发展的局面。初步建立生态用水及河流健康指标体系,加强水生态修复和治理工作,确保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

远期目标(2035年):

(1)水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得到有效保障,水资源利用效益和效率进一步提升,主要预期控制指标达到国内丰水地区先进水平。

(2)形成合理配置水资源的调度灵活自如的供水网络。确立湘江为主要水源,优水优用,以丰补歉,为水资源优化配置和实时调度提供支撑。

(4)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成效,保护水资源、治理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的良性发展局面得到全面显现。形成水源地严格保护、水功能区水质达标、水生态环境得到修复与保护的全方位水资源保护体系。

(5)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实现水资源从粗放管理过渡到精细、科学管理、从供水管理向需水管理转变,建成基于现代信息化和自动化技术的管理支撑平台。

二、业主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衡阳市水利局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734-8823804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湖南德立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电话:0731-89831369

联系邮箱:275237685@qq.com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以联系电话的方式。

(2)以电子邮件的方式。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局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五、公众意见征求期限

公众意见征求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附件:规划环评公众参与意见表



衡阳市水利局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