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河道管理,提升河道行洪排涝能力,确保河道行洪安全畅通。近日,珠晖区河长办和区水利局牵头组织酃湖乡政府等单位,对耒水酃湖乡胜利村段河道管理范围内三处侵占河道岸线建筑进行了拆除清理。

这三处侵占河道岸线建筑为水利部反馈遥感图斑中的疑似妨碍行洪安全突出问题。区河长办通过核查确认属实,迅速向区领导汇报。区委、区政府领导对此高度重视,专门进行了研究部署和统筹安排,积极推动问题整改落实。4月14日,区水利局、房征中心、区自然资源局和酃湖乡政府对该违建户联合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
区长张伟亲临现场指导拆除相关事宜,区委常委、副区长旷善和副区长、耒水河长姚玮到达现场,对违建人开展政策法规宣传解释,并亲自安排部署和组织相关部门展开联合行动。
截至5月9日,在区河长办、酃湖乡政府的督促推动下,三处侵占河道岸线违章建筑已全部完成拆除,拆除后的建筑废料也在近日陆续清理,河道原貌正逐步恢复。
此次拆除行动,打响了珠晖区今年整治妨碍河道行洪安全问题的第一枪。下阶段,珠晖区将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洞庭清波”专项行动和《关于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的决定》(总河长令第8号)文件精神,按照水利部关于河湖“清四乱”工作要求,聚焦10类违法违规问题,将河道治理工作抓到实处、抓出成效;充分利用“河长+警长”“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多举措、硬手腕、强监管,持续保障辖区内河道行洪安全,守住防洪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