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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水利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1来源:衡阳市水利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衡阳市水利局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全面、及时地公开政府信息,有力宣传了水利建设管理工作,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水利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具体情况如下:

1.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4条,其中政策文件及解读4条、财政信息10条、人事信息3条、行政审批12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3条,其他主动公开内容432条。

2.申请公开情况。2025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件2件,在第一时间进行了回复解答,满意率为100%。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地更新各栏目信息,持续规范信息发布流程,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一是所有拟上网发布的信息,均须执行分级审核制度,内容所属科室负责人进行初步审核,报分管领导及分管信息工作的领导复核并签字确认,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信息,一律不得对外发布。二是坚持“谁签署谁负责,谁办理谁负责”,明确责任主体,强化责任意识,保障信息发布流程严谨、可追溯。三是确保发布信息表述规范、内容准确,杜绝失密、泄密事件发生,维护信息发布的严肃性与安全性。

4.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完善信息分类导航。确保网站栏目清晰、检索便捷,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保障平台内容与工作动态同步。二是提高政务新媒体传播力。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围绕重点领域,及时发布相关水利政策、行业动态资讯等,提升宣传实效性。

5.监督保障情况。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定,明确各科室、单位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充分利用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政府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各项任务,在完善发布机制、规范公开内容等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效。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工作仍存在短板,主要是信息公开的深度与广度有待加强,公开形式相对传统,新媒体运用和平台融合程度有待提升。

针对以上不足,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是深化公开内容。在保证信息及时准确发布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公开的深度与广度,通过图文、问答、案例等形式进行通俗化、多元化阐释。

二是拓展发布渠道。持续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用好传统渠道的同时,积极运用政务新媒体等载体,拓宽信息传播面,增强与公众的沟通交流,提升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是加强协同联动。加强与大数据管理机构、融媒体中心等单位的协调对接,推动数据共享、平台互通、业务协同,整体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系统性、协同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