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受理 : (一)岗位责任人:政务中心水利局窗口工作人员(二)岗位职责: 1、受理申请人的申请,指导申请人按规定填写各类申请表格; 2、根据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3、监督申请人在各类登记的资料进行核对; 4、在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格上签字和盖章; 5、按规定将数据信息输入电脑,计算相关费用。(三)时限:1日内
2、审查 : (一)初审岗位责任人:衡阳市河道管理站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核实申请人的登记资料,必要时进行实地查看、公告。 2、将调查意见和有关数据信息录入涉河项目登记信息系统。 3、时限:1日内(二)复审 1、岗位责任人:衡阳市河道管理站工作人员 2、岗位职责复审申请人的登记资料和录入数据信息是否关联、一致,签署复审意见。 3、时限:6日内 3、决定 : 1、复审后经集体会商后形成给予办理或不予以办理的决定。 2、时限:1日内 4、缮证、发证 : 1、岗位责任人:政务中心水利局窗口工作人员 2、岗位职责负责申请资料的校对和缮写工作;负责审批项目许可证颁发工作;负责将申请人提交的资料移送局档案室。 3、时限:1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