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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增收缓慢的对策探讨
来源:办公室    时间:2015-07-10 00:00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衡阳市农村经济总量虽有了很大的发展,但农村、农业和农民问题仍是困扰衡阳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收入问题。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按照翻两番的要求,到2020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应达到11000元,比2000年增加8272元,年均增长7.22%。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是现阶段农村经济工作的突出任务。本文从衡阳市农民收入的现状、特点和对策进行探讨。

    一、   农民收入的现状及特点

    现阶段,衡阳市农民收入的增长,主要依靠传统农业收入的增长和非农收入的增长。

    从传统农业看,主要是通过提高农产品产量和单位农产品收入来实现增加收入。而单位农产品收入取决于农产品价格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从改革开放以来,承包责任制在农村的成功,以及科技的推广应用,单位面积农产品产量已经达到较高的水平,难以有大的提高,加之近几年,由于结构调整、自然灾害的影响和小城镇建设、道路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使耕地面积减少,主要农产品产量还有所下降,1998年-2002年粮食产量基本维持在300万吨左右,其中:1998年为330万吨,1999年为332.7万吨,2000年为327.2万吨,2001年为318.5万吨,2002年为287.吨,粮食产量几乎没有增加,对农民纯收入增长的贡献率几乎为零。五年间,肉类产量316万吨,其中2002年为66.3万吨,比1997年增长34.8%,年均增长6.2%,而前五年年均增长24.2%,对农民纯收入的增长贡献也不大。与此同时,主要农产品供大于求,出现了销售困难,市场价格连续下跌,特别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国内农业形成较大冲击,主要农产品的国际市场价格都低于国内市场价格。而同期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不跌反涨,使农业生产成本大为上升,种田养猪没效益,农民从中获利微不足道,这给增加农民收入的影响是可想而知的。

    从非农收入看:主要来自农民家庭经营二、三产业收入、从乡镇企业得到的收入以及外出打工收入三部分,近几年农民家庭经二、三产业逐年下降,以净收入而言,2000年是高峰期,人均527元,比上年增加81元,增长18.2%,2001年为509元,比上年减少18元,下降3.4%,2002年为487元,比上年减少22元,下降4.3%。受市场竞争的压力,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加之乡镇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乡镇企业普遍不景气,许多乡镇企业处于停产和半停产状态,效益下降,竞争乏力,乡镇企业吸纳劳动力能力减弱,农民从乡镇企业得到的收入减少,2002年人均为47.2元,比1997年下降27.9%,年均下降6.3%。由于农民外出打工人数的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呈逐年上升趋势,支撑着农民收入的缓慢增长,但是外出打工人员受城镇企业改革,减员增效,下岗职工较多的影响,农民进城就业机会减少,工资性收入大幅增长困难,综合衡阳市农民收入的现状,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中上期,农民收入高速增长,从1991年的687元到1996年的2074元,增加了三倍,年均增长24.7%,扣除价格因素的影响实际增长超过8%。九十年代后期,农民收入增长速度逐年下降,1997年至2000年的4年间,每年增长速度依次是10.2%、6.0%、4.6%、3.3%,扣除价格因素的影响,实际增长未超过2%,进入新世纪,农民收入增长虽有回升,但增幅仍不很大,2001年农民纯收入为2743元,增长4.8%,2002年为2879元,增长4.96%,如果扣除农村税费改革人均减少上交税费26元,2002年人均纯收入应为2853元,增长4.0%,比当年城镇居民增长10.8%,还相差6.8个百分点。

    二是非农收入支撑了农民收入的增长。近几年传统农业收入对农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负增长,非农收入成为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对农民纯收入增长的贡献率在提高。据农村住户记账调查资料:从1998年至2002年5年间,农民人均从传统农业和非农中得到的净收入为13373元,平均每人每年2675元,年均增长4.1%。其中:人均从传统农业得到的净收入为6205元,占46.4%,平均每人每年1241元,年均下降2.7%,在传统农业中,种植业收入占了半壁江山,人均净收入为3788元,年均下降3.6%,人均从林业、牧业、渔业中得到的收入分别为224元、1905元、288元,年均分别下降1.2%、1.86%、3.9%。再看非农收入,人均从非农中得到的净收入为7168元,占53.6%,平均每人每年1434元,年均增长10.7%,非农收入又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工资性收入,人均收入为4763元,占非农收入的66.4%,平均每人每年953元,人均增长11.7%,另一部分是农民家庭经营二、三产业收入,人均净收入2405元,年均增长5.1%。根据上述资料,5年来,衡阳市农民收入的增长,全部是非农收入的增长,而最主要的是农民外出打工工资性收入的增长。

    三是收入差距在拉大。一方面城乡居民收入在拉大,从1998年至2002年5年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4.6%、8.2%、7.8%、2.7%.10.8%,年均增长6.79%。而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5.6%、4.59%、3.3%、4.8%、4.9%,年均增长4.7%。由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拉大,直接影响到城乡居民消费差距的拉大,如城乡居民生活消费支出比例:2001年为2.28:1,2002年为2.35:1。另一方面农村居民内部收入差距在拉大,近几年由于经营传统农业与从事非农收入差别的影响,农村居民两极分化趋势越来越严重,富的越富,有的农户家产几十万上百万不等,穷的越穷,只能解决温饱问题,特别那些缺乏劳动力户、孤寡老人户、五保户、天灾人祸等特困户,他们的生活十分困难,据推算,衡阳市农村约有30余万特困人口。

    四是城镇居民对传统农产品直接消费量的支出在减少。现在已进入全面小康社会建设阶段,城市居民消费发生了新的变化。恩格尔系数明显下降,据城镇居民记账调查资料,2002年衡阳市城镇恩格尔系数为37.9%,比1997年下降了16个百分点。尽管城镇居民的收入不断增加,但用于食品支出的比重却在不断下降。2002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是6526元,比1997年增加了1827元,2002年城镇居民用于食品支出1963元,比1997年减少45元,下降2.2%,这就是说,城镇居民增加的可支配收入,根本没有用于食品支出,人均直接用于粮食、油脂、肉、禽、蛋、菜等农产品的支出实际上是减少的。

    五是当前社会经济的热点对农产品的增长拉动不大。当前我国几大消费热点是:住宅、汽车、教育、通讯、网络以及服务,这几方面与农业都无直接联系,对启动农产品消费市场影响不大。
六是农业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不断下降。2002年农业占GDP的比重,全国是14.9%,全省是19.5%,衡阳市是26.4%,比1997年的36.3%,下降了9.9个百分点。而就劳动力就业而言,衡阳市有75.5%劳动力从事农业,75.5%的劳动力只创造26.4%的国民生产总值,农民当然富裕不起来。

    二、   增加农民收入的对策

    (一)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推动农村经济结构调整。

    农民收入的长期低迷,有违社会进步的主题,不符合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在激烈的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环境下,要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必须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农村稳定,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关键,坚持以农业产业化经营来推动农村经济结构调整。

    1、要调整农业组织机构。农民一家一户分散生产,其结果是规模小、成本高、投入多、产出少,难以获得社会平均利润率。受计划经济的影响,其他行业反哺农业的能力差,农民增收困难,因此,调整农业组织机构是农业现代化、农民增收的根本出路。针对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弱点,按照现代农业的要求,打破小生产,实现由家庭承包制到股份合作公司的嬗变,通过公司制的变革,用经济手段扩大生产规模,使农业资源得到优化配置。要积极培养有经营规模和特色的“庄园经济”。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农民可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逐步发展规模经营。这将有效实现人和土地的有机结合,把土地承包经营权引入市场,把农业从家庭分散经营转向适度规模经营,逐步实现布局区域化、生产专业化、经营一体化、管理企业化、服务社会化。

    2、要培育龙头企业,强化主导产业。主导产业是实施农业产业化的基础,各地应从自身的资源出发,确定主导产业,发展区域特色产品。一是要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实践证明,做大做强一个龙头企业,就会收到兴一个产业、带一片区域,活一方经济、富一方民众的功效。衡阳市的黄花集团、祁东草席集团、金雁米业、天水鸡业等龙头企业就是例证。强化龙头企业的途径,主要可以通过合资建立新型外向型龙头企业,也可以通过中小企业联合形成规模的龙头企业,政策上给予优惠,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独特作用。二是要巩固提高传统产业,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扩大生产,形成产业体系。三是根据当地自身资源的基础,市场潜力大为条件,筛选一批优势产品、重点培育,加快形成区域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向农业商品化、专业化、集约化水平发展。

    3、要提高农产品质量。应把提高农产品质量发展适销对路的优质专用农产品的生产作为结构调整的重点。一是要提高农产品的营养含量。改低质劣质的“温饱型”产品为优质畅销的“营养型”产品。二是要发展安全绿色食品,按照国际国内有关安全卫生标准进行生产加工,建立和健全优质农产品认证标志制度,采取措施大力发展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

    4、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衡阳市农业人多地少的特点非常明显,人均耕地只有0.68亩,单纯从农业生产环节来解决农业问题,提高农民收入极为有限,必须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衡阳市发展农产品的加工业具有雄厚的物质基础,主要农产品产量在全省排位靠前,如粮食、牲猪、家禽、禽蛋、黄花菜、油菜籽列第一位,油茶籽列第二位,棉花、蔬菜、水产品列第三位,同时,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只有0.52:1,大大低于全省和全国水平。发展农产品加工要实行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贸工农一体化,并大力发展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

    (二)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加快小城镇建设。由于衡阳市土地资源有限,大量的剩余劳动力滞留在土地上,是农民收入增加的最大制约因素,如果要想提高农民收入,关键在于离开土地,寻求有效的生活和生产,转移农村人口应该是增加农民收入的出路所在。当前,衡阳市农村人口多,劳动力总量大,增长快,严重过剩,劳动力资源的增长超过社会生产的增长。目前衡阳市农村劳动力资源数311.3万人,耕地面积445.6万亩,劳动力人均耕地1.43亩,按每个劳动力人均可耕种4亩耕地计算,全市农村所需劳动力约111.4万人,剩余劳动力约200万人需要转移。转移劳动力必须坚定不 移地走工业化和城镇化道路。

    1、继续扶持乡镇企业,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在历史上乡镇企业凭借自身的优势,灵活的机制,面向市场,转移了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对农村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1996年以后,乡镇企业所处市场发生了重大改变,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明显减弱,在近两年乡镇企业的发展又有所回升。乡镇企业应从自身的优势出发,扬长避短,重点发展以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为主的乡镇企业。农村二、三产业也是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一个重要渠道,近5年农民从事二、三产业的收入年均以5.1%速度递增,仍大有潜力可挖。

    2、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根据世界上一些国家的经验和中国的现实,在人均收入达到800美元左右的发展阶段,农民收入的提高主要依靠向非农产业转移,依靠城镇建设步伐的加快。县(市)所在的城关镇及交通便利的中心乡镇是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主渠道,可采取“离土不离乡”的方式就地转移方式。衡阳市城镇化水平只有27%,比全国低12个百分点,城镇化建设仍是一个长期艰巨的任务。在城镇化建设中:一是要创造良好的经济环境。应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取消农民进城的限制,完全放开县和县以下城镇户口,让农民进入县城和农村中心镇,对进入衡阳市区也要最大限度放开,给予农民平等的“市民”待遇,而不是封堵他们,使劳动力资源合理流动;二是逐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使更多的农民都有缴纳保障金的义务和享受社会保障的权利,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真正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三是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在稳定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进行双层经营体制,即要保护农民对承包土地的使用权,又要解除土地对转移人口的束缚。

    3、促进乡镇企业、农村二、三产业和小城镇建设有机结合。城镇化和工业化两者相互依存,要从战略上结合起来,发展小城镇的核心是发展小城镇的经济,要制定政策采取措施积极引导和促进乡镇企业、农村二、三产业向小城镇适当集中,是发展小城镇经济的现实有效途径,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重点发展县城关镇及交通便利,特色突出的中心小城镇,从而产生规模效益和聚集效益,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4、积极组织劳务输出,现阶段农民的增收主要是农民工资性收入的增长,在未来若干年,农民外出打工收入仍是家庭收入的重要来源,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劳务输出的管理和引导,完善就业信息、咨询服务、技术培训等社会服务体系,使农村劳动力合理流动,减少盲目性。

    (三)合理运用农业投入资金,加大科技投入力度。

    1、合理运用农业投入资金。近几年国家和地方加大了对农业投入的力度。衡阳市每年的投入近4个亿,积极推进了以水利、退耕还林为重点的生态环境建设,以公路、电网、通讯、沼气为重点的生产生活设施建设,以农业综合开发、商品粮、优质农产品为重点的基地建设,有效地巩固农业的基础地位。为增加农民收入起到了一定效果。但是,在农业资金投入上,一是要合理运用农业资金的投向,应注重集中力量办大事,对生态环境建设和农村生产生活设施建设要重点投入;二是应大力支持能带动农民增收的重点龙头企业的发展,以发挥龙头企业应有的作用。

    2、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促进科技进步。衡阳市农村科技进步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仍需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政策,使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科技兴农、科技增收真正深入人心。要建立健全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的农民科技文化培训体系,加大人才培训力度,提高农民素质,加大农业科学技术的投入和政策支持,健全农技推广体系,积极促进高等院校、研究所等科技人才合作经营农业高科技项目、示范园区等项目,引导、示范、推广、带动农民提高科学的积极性。

    (四)继续减轻农民负担。去年衡阳市农村进行的税费改革,农民上交减轻了30%左右,为稳定农村、发展农业、减轻农民负担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减轻农民负担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一是要严格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确实杜绝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二是要精简乡镇政府机构,精简乡村干部,减少财政支出;三是要提倡文明消费、合理消费,反对铺张浪费,倡导文明节俭风尚。当前,农村特别要反对红、白喜事大操大办,相互攀比,讲排场,摆阔气的恶习,引导农民把资金投入到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上去,以不断地改善、提高农业生产环境和条件,为自身的增收奠定基础。

[衡阳市统计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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