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全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总体发展稳定,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社会贡献不断加大,道路运输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业,商务服务业等仍占规模以上服务业主体。
一、全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总体运营情况
全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调查共涵盖9个行业门类,涉及26个行业大类及1个行业中类。1-2月,全市339家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共实现营业收入14.52亿元,同比增长16.0%,户均营业收入428.32万元;营业成本8.97亿元,增长33.5%;营业利润1.65亿元,下降16.2%;营业税金及附加和应交增值税合计0.47亿元;从业人员平均人数为38356人,应付职工薪酬2.9亿元,月人均3780元。
(一)营业收入主要集中于3个行业。1-2月,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4.52亿元,其中道路运输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业,商务服务业等3个行业营业收入合计10.37亿元,占比高达71.4%。3个行业从业人员20463人,占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全部从业人员的53.4%。
(二)两项税金集中在道路运输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和商务服务业。受“营改增”影响,1-2月全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共实现营业税金及附加0.15亿元,同比下降44.4%,应交增值税0.32亿元,增长7倍,但两项税金合计0.47亿元,仍较上年同期增长51.6%。其中道路运输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商务服务业共缴纳0.39亿元,占全市的83.0%。
(三)邮政业工资水平最高,体育业工资水平最低。在27个行业中,工资水平位居前三位的行业分别是邮政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低于全市平均工资水平的行业共20个,其中体育、租赁业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从业人员工资最低,人均月工资不足2千元。
(四)其他营利性服务业较快增长。涉及GDP核算的“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包括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涉及这些行业的规模以上企业共114家,占全市总数的33.6%,营业收入2.94亿元,同比增长27.0%,占全市的比重为20.2%。
二、当前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运营中存在的问题
1-2月,全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总体发展平稳,但也存在需要重点关注的一些问题,主要有:
(一)各行业间企业户均收入差异较大。1-2月,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户均营业收入428.3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9万元。其中,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户均超过5000万元,邮政业户均超过2000万元;而娱乐业、文化艺术业、体育、研究和试验发展、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新闻和出版业、公共设施管理业、水上运输业、物业管理、租赁业等10个行业均不足100万元。
(二)各行业间营业利润率高低悬殊。1-2月,全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营业利润1.65亿元,户均48.67万元,人均4302元。全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平均营业利润率为11.4%。其中,营业利润率较高的行业是租赁业,商务服务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研究和试验发展,行业营业利润率均超过25%;有16个行业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包括营业收入占比较大的邮政业;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仓储业、道路运输业、文化艺术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则是全行业亏损。
(三)企业亏损面仍然较大。受融资成本偏高、人工成本上升等因素影响,规上服务业企业经营效益仍不理想。1-2月,全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营业利润1.65亿元,同比下降16.2%,亏损企业数79家,亏损面达23.3%;亏损额1.51亿元,亏损深度达89.9%。
三、推动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几点建议
服务业将成为新常态下经济增长的新动力。全市上下要主动适应和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以提质增效为中心,促进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加大支持力度,增强发展后劲。要在政府投入中提高服务业投资份额,设立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加大对服务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以及重点课题研究的扶持等。积极拓宽服务业融资渠道,尽快制定有可操作性的鼓励民间投资进入垄断行业的实施细则。
(二)加快结构调整,鼓励自主创新。把产业结构调整作为重点任务,把创新驱动作为主攻方向,推动传统产业向中高端迈进。鼓励企业开展科技创新、产品创新、管理创新、市场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积极发展各类新兴服务业态。引导鼓励服务业企业推广应用先进科学技术,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服务业的引领作用。支持企业进行商业模式创新,不断拓展市场服务需求。
(三)加大培育力度,鼓励企业做大做强。政府应以行业大中型企业和龙头企业为重点扶持对象,选择一批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较强、初具规模的大公司和企业集团,为他们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在企业开拓市场、技术创新、技术改造、融资重组等方面给予更多优惠政策,如税费优惠、贴息贷款等,助力企业低成本扩张,不断壮大规模,全面提升企业综合实力。
注:[1] 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是指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等行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为1000万以上(包含1000万),或者期末从业人数50人以上(包含50人)的法人企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等行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为500万以上(包含500万),或者期末从业人数50人以上(包含50人)的法人企业;
[2]涉及GDP核算的“其他营利性服务业”指标,从2014年起用税务部门的营业税增速计算改为用统计部门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中的“其他营利性服务业”的营业收入增长速度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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