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市积极贯彻落实城市化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城镇化率稳步提升。2015年,全市常住人口733.75万人,城镇化率49.2%,比上年提高0.68个百分点。
一、城镇人口稳步提高
2015年,衡阳市常住人口733.7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41万人,其中城镇人口361.01万人,占常住人口比重为49.2%。与2014年相比,城镇人口增加6.65万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0.68个百分点,全市城镇人口比重稳步提高。
二、城镇化发展水平相对滞后
受经济发展、城市设施、环境治理等因素影响,全市城镇化发展水平相对滞后。2015年,全市城镇化水平低于全国6.9个百分点,低于全省1.69个百分点。与省内人口同规模城市比(长沙、衡阳、邵阳人口破700万),增幅比长沙低1.36个百分点,比邵阳低1.35个百分点。
三、县级城镇化水平普遍较低。
从县市来看,2015年,全市7个县市常住人口平均规模为87.99万人,常住人口在100万人以上的3个,常住人口在50-100万人的3个,常住人口在50万人以下的1个,县级常住人口占全市常住人口的83.94%,但城镇人口仅占全市城镇人口的34.54%,平均城镇化率只有40.67%,低于全市平均水平8.53个百分点,7县市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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