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月,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96.95亿元,同比增长4.7%。 一、基本生活类商品平稳增长 1-10月份,全市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中,基本生活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20.3%。其中,粮油食品类、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饮料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28.5%、17.1%、11.9%。 二、石油及制品类商品持续增长 今年以来,国际油价持续上涨,中秋、国庆双节假期激发居民出游意愿,返乡探亲、家庭出游带来巨大客流量,1-10月份,全市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中,石油及制品类商品零售额保持两位数增长,本月零售额增速较上年同期提高9.2个百分点。 三、接触式消费焕发活力 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消费场景增加,旅游热度持续高涨,接触型消费显著提速,1-10月份,全市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零售额同比增长19.4%,较三季度提高8.8个百分点,其中,正餐服务零售额同比增长22.2%。 四、升级类消费增势稳定 1-10月,全市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中,体育娱乐用品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79.6%,书报杂志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73.2%,金银珠宝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66.4%。
(供稿:贸经科彭依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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