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月,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51.94亿元,同比增长7.5%。 一、吃、穿类商品稳定增长 1-4月份,全市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中,粮油食品类、烟酒类、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零售额分别增长32.7%、61.2%、22.4%。 二、大宗商品消费持续拉动 本地旅发大会火热筹备中,受整体文旅市场日渐回暖、出行需求增加等因素影响,大宗商品消费持续增长。1-4月,汽车销售形势良好,全市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中,汽车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速与一季度基本持平,拉动限额以上法人商品零售额增长3.3个百分点,其中,新能源汽车零售额同比增长138.6%;石油及制品类商品拉动全市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增长2.7个百分点。 三、住宿餐饮消费快速恢复 今年以来,全市各大文旅景区结合中国龙年元素、非遗国潮文化,积极营造喜庆热烈的消费场景,助推住宿餐饮行业增长。1-4月,全市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零售额同比增长19.6%,其中,旅游饭店零售额同比增长17.2%、正餐服务零售额同比增长21.5%。 四、升级类消费需求持续释放 随着本地消费市场日益繁荣活跃,升级类商品消费需求不断释放,1-4月,全市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中,金银珠宝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22.0%,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增长12.3%,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制品类商品增长84.2%。 (供稿:贸经科段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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