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面对种种压力和困难,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上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补齐发展短板,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全县经济运行呈现稳中向好的态势。 一、综合 初步核算,2017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293.76亿元,增长8.7%。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45.28亿元,增长3.5%;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100.69亿元,增长7.4%;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147.79亿元,增长11.4%。第一、二、三产业分别拉动GDP增长0.5、2.6、5.5个百分点,三次产业对GDP贡献率分别为6.2%、30.1%、63.7%。三次产业结构为15.41:34.28:50.31。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GDP为46356元,增长9.9%。 二、农业 全县农林牧渔总产值83.14亿元,增长3.7%。规模以上企业农产品加工产值65.73亿元,规模以上企业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产值比为79.1%。继续保持“全国产粮大县”、“全国生猪调出大县”、“湖南省产油大县”地位。全县农林牧渔业增加值46.34亿元,增长3.6%。 全县农作物播种面积113.03千公顷,增长0.5%,其中:稻谷播种面积60.88千公顷,增长0.2%;油料播种面积22.18千公顷,增长1.6%。粮食总产量40.25万吨,增长0.6%,其中:稻谷产量38.08万吨,增长0.7%。油料总产量4.03万吨,增长1.8%。年末农业机械总动力达73.31万千瓦,增长5.0%。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县实现工业增加值94.60亿元,增长7.5%。工业对GDP贡献率为28.9%,拉动GDP增长2.5个百分点。 全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4%,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家。园区规模工业增加值占规模工业增加值比重为67.5%。 全县具有建筑业资质等级的独立核算企业13家(不包括劳务分包企业),共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4.25亿元,增长19.7%;实现建筑业增加值6.09亿元, 增长5.3%。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县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179.57亿元,增长18.1%。工程施工项目达523个,增长16.5%,其中本年新开工项目458个,增长12.5%。本年投产项目个数289个,下降14.0%。 在固定资产投资中,第一产业完成投资12.49亿元,下降1.1%;第二产业完成投资81.04亿元,增长0.4%,其中工业投资80.70亿元,增长7.2%;第三产业完成投资86.04亿元,增长46.7%。 全县房地产开发投资11.63亿元,增长80.8%。商品房施工面积134.9万平方米,增长30.5%;商品房竣工面积8.12万平方米,下降62.4%;商品房销售面积45.56万平方米,增长22.1%;商品房销售额16.05亿元,增长20.8%。 五、贸易和招商引资 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9.08亿元,增长10.7%。在限额以上法人消费品零售总额中,批发零售业限上企业实现零售额7.2亿元,增长21.9%;住宿餐饮业限上企业实现零售额3.5亿元,同比增长25.4%。全年共培育规模以上电商企业13家,引进电子商务农产品销售平台4家,发展网店微商2300余家,实现农特产品线上交易额3800多万元。 全年签约引进项目97个,合同引资额192亿元,成功引进生态种养循环经济示范基地、冷链市场及城市综合体建设等一批带动性强的大项目。81个项目开工建设,完成投资56.05亿元,建材市场二期、盛世电缆、显尚家具、3D打印粉末生产厂、年产1万吨冰晶石生产厂等一大批项目建成投产,大浦、霞流光伏发电项目实现并网发电。 六、交通、邮电和旅游 年末全县注册登记机动车8.57万辆,其中汽车2.88万辆,摩托车5.63万辆。全县公交车75辆,其中新能源公交车60辆,燃油公交车15辆。出租车100辆。客运车辆310台,普货车辆2331台。挖砂船、运砂船共271条,客渡船147艘。全县公路里程年底到达数2741公里,其中国道80公里,省道210公里,县道279公里,乡道475公里,村道1687公里。客运量148.42万人次,客运周转量6678.80万人公里,货运量1969.87万吨,货运周转量376116.36万吨公里。 全县邮电业务总量1.37亿元,增长34.3%,其中邮政业务、电信业务总量分别为0.74亿元和0.63亿元,分别增长47.0%和21.7%。邮政业全年完成邮政函件业务5.80万件,包裹业务258.04万件,快递业务量8.36万件。年末固定电话用户5.18万户,增长4.2%。移动电话用户24.63万户,下降12.5%。年末互联网宽带用户4.24万户,增长26.4%。 全年接待国内外游客360.51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27.14亿元。成功举办第四届“土菜文化旅游节”,土菜产业链产值59.6亿元,增长17.6%,其中土菜餐饮业销售总额达29.8亿元,增长14.6%。 七、财政、金融和保险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76亿元,下降3.6%。地方收入8.69亿元,下降11.6%。其中,税收收入4.46亿元,增长7.4%;非税收入4.23亿元,下降25.6%。上划中央税收 3.19亿元,增长19.6%;上划省级税收0.88亿元,增长18.9%。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33亿元,增长0.9%。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8亿元,增长34.2%;教育支出7.35亿元,增长8.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24亿元,增长0.5%;城乡社区支出1.99亿元,增长13.9%。 年末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95.44亿元,增长11.2%。其中,住户存款164.73亿元,增长10.3%。全县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81.49亿元,增长22.0%。全县金融机构存贷比例为41.7%。 全县保险保费收入达1.49亿元,增长22.1%。其中,财产险保险保费收入0.44亿元,增长10.0%;人身险收入1.05亿元,增长29.6%。全年各项赔付支出0.81亿元,增长39.7%。其中,财产险赔款支出0.22亿元,增长15.8%;人身险赔款支出0.59亿元,增长51.3%。 八、教育和科学技术 全县拥有普通中学39所(含九年一贯制学校11所),中等职业教育学校1所,普通小学78所,幼儿园152所。普通中学在校学生22018人,教职工1666人;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在校学生1717人,教职工90人;普通小学在校学生51953人,教职工2332人;幼儿园入托儿童26208人,幼师2008人。全县小学生毕业合格率为100%,高考二本上线率达48.3%,高考录取率达88.6%。 全县完成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26.8亿元,占GDP的比重为9.1%,比重提高1.8个百分点。完成专利申请总量448件。其中,发明专利194件,实用新型148件,外观设计106件;专利授权总量182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21件,实用新型专利授权83件,外观设计专利授权78件 九、文化、体育和卫生 全县拥有各类艺术表演团体3个,文化馆1个,公共图书馆1个,博物馆、纪念馆3个,档案馆1个,农家书屋561个。全县有广播电台1座,中、短波广播发射台和转播台3个,电视台1个。 全县公共文化体育设施面积达169.22万平方米,其中,公共文化设施面积62.79万平方米,公共体育设施面积106.43万平方米。人均公共文化体育设施面积达2.7平方米,提前达到小康标准。 全县拥有二级医院7个,妇幼保健院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年末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2965张,每千人拥有4.6张。年末执业(助理)医师数1625人,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2.55人。5岁以下儿童活产数6487人,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4.62‰。 十、节能、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初步核算,2017年全县单位GDP能耗为0.401吨标煤/万元,下降2.0%。 全县优良以上空气质量达标率为83.7%,Ⅲ类或优于Ⅲ类水质达标率为100%。全县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30.3%,活立木总蓄积量274.87万立方米,活立木增幅4.0%,持续推进森林禁伐三年行动,森林覆盖率提高到52.7%。农村垃圾集中处理率100%,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67.0%,城镇污水处理率77.6%。全面推行“河长制”,建立县、乡、村三级河长网络体系,结合省“一号重点工程”,投入近亿元资金推进洣水三年保护行动计划。完成湘江流域退耕还林还湿试点建设总面积748.5亩,洣水国家湿地公园顺利通过国检验收,获评国家湿地公园。 全县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死亡8人,其中营运车辆事故死亡2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死亡1人,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0.003。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年报告发生数为零。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与社会保障 年末全县常住人口62.9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5.60万人,农村人口37.32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40.7%。年末全县户籍人口75.77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3.48万人,农村人口62.29万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17.8%。全年出生人口9540人,出生率12.35‰;死亡率7.19‰;自然增长率5.16‰。 全县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479元,增长8.3%,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596元,增长8.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314元,增长7.8%。 全县民生投入不断增加,财政用于民生支出达28.81亿元。圆满完成14项重点民生实事任务,新增城镇就业4972人、新增农村就业4742人;完成特困移民解困避险搬迁安置536人,实施棚户区改造107户,农村危房改造305户等。全年投入各类扶贫资金7000多万元,大力实施“五个一批”工程,完成年度易地扶贫搬迁任务,33个省级贫困村“三化”创建工作全部达标,全年5548人脱贫、20个省级贫困村退出。 注: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最终核实数据以《2018年衡东县统计年鉴》为准,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公报中各项指标增速无特殊注明均是指2017年与2016年同比结果。 3、地区生产总值(GDP)、各产业增加值的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4、本公报中财政数据来自县财政局;电商、招商引资、旅游数据来自县商粮局;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来自县交警队;公交车、出租车、客运车、普货车、船、公路里程、客运量、货运量来自县交通旅游局;农业机械总动力来自县农机局;邮政数据来自县邮政局;电信业务量、固定电话、宽带用户来自县电信公司;移动电话来自县移动公司;存贷款数据来自县人民银行;保险业数据来自县财产保险公司、县人寿保险公司;教育数据来自县教育局;专利数据来自县经科信局;艺术表演团体、文化馆、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农家书屋、档案馆、文化体育面积数据来自县文广新局;广播数据来自县广电台;卫生、出生人口、死亡率、自然增长率来自县卫计局;空气质量达标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来自县环保局;农村垃圾集中处理率来自农业局;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来自县园管所;活立木总蓄积量、森林覆盖率来自县林业局;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来自县安监局;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来自县食质局;户籍人口来自县公安局;就业数据来自县人社局;扶贫数据来自县扶贫办;其他数据均来自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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