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
衡 阳 市 统 计 局
2011年5月18日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我市人口普查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直各部门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在全市各族人民的支持配合下,通过近4万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现场登记和复查任务。目前,普查的全部数据正在进行计算机处理。主要数据的快速汇总工作已经结束,现公布如下:
一、全市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3]为7141462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6784891人相比,十年共增加356571人,增长5.26%。年平均增长率为0.51%。
二、家庭户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1942737户,家庭户人口为6756437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48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51人减少0.03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3704316人,占51.87%;女性人口为3437146人,占48.13%。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1.91下降为107.77。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459121人,占20.43%;15-64岁人口为5044393人,占70.64%;65岁及以上人口为637948人,占8.93%。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2.99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1.2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75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425619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928500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3003972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1952247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2571人上升为5960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10688人上升为13002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39519人上升为42064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41641人下降为27337人。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202055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58176人,文盲率[5]由3.84%下降为2.83%,下降1.01个百分点。
六、人口地区分布
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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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数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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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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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密度 (人/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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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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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1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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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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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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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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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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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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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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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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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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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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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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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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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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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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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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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湘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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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8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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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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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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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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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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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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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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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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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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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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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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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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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3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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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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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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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山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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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2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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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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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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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东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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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9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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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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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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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东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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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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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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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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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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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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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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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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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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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6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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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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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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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释:
[1]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 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 全市常住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1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 文盲率是指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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