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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统计局2015年工作计划
来源:    时间:2015-06-02 00:00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十二五”规划收官之年。全市统计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全国、全省统计工作会议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市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统计工作的意见》精神(衡政办发【2014】39号),主动适应新常态,以“三个提高”为中心,着力深化统计改革,着力夯实统计基础,着力优化统计服务,着力建设法治统计,求真务实,改革创新,为全面建成小康衡阳提供更有力的统计保障。

  (一)着力深化重点领域改革。一是跟进核算制度改革。按照地区GDP统一核算改革意见,做好分市、县统一核算改革前期准备工作,进一步规范市县GDP年、季报核算方案,提高核算数据质量。二是开展投资统计改革。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会议精神,成立相应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工作职责,强化人员经费保障;认真吃透试点方案,抓好业务更新培训,层层加强业务指导;密切投资与工业、贸易、服务业等专业间配合,确保数据质量,为2016年正式实施新制度奠定坚实基础。三是推进能源统计改革。按照国家能源消费总量统一核算方案和安排,推进能源统一核算,加强2015年季度和年度能源消费总量核算工作。四是实施服务业统计改革。启动规模以上服务业月度统计调查工作,全力推进“服务业生产指数”改革工作。五是深化贸易统计改革。抓好有网上零售业务电商单位的清查申报,开展网上零售交易平台调查,全面真实反映社会消费品零售市场的发展变化。  

  (二)扎实开展重大普查和常规统计调查。一是抓好三经普资料的深度开发利用工作。做好三经普资料开发、公报发布、资料出版等后续工作。充分利用统计信息网、政府门户网及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介,发布更多的与百姓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数据。积极与机关单位、在衡高校搞好协作配合,深度挖掘开发普查资源。利用经普成果,全面更新、充实统计单位名录库信息,核实联网直报单位。二是认真做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按照市政府办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衡阳市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衡政办函〔2015〕2号)要求,强化组织协调,确保工作经费,做好宣传引导,高质量完成人口调查数据采集工作。三是全面启动第三次农业普查准备工作。按照国、省工作部署,全面启动普查机构组建、普查经费落实、普查物资储备等三农普前期准备工作。四是扎实开展各项常规性统计调查、专项调查和民意调查。做好调查方案,强化组织实施,规范调查管理,确保调查结果客观公正。  

  (三)继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一是提高乡镇统计规范化建设水平。2015年是全省乡镇(街道)统计规范化建设全面验收年,是全市乡镇(街道)统计规范化创建提质年。1、对未达标乡镇(街道)重点抓好达标创建,实现全市省级验收100%合格。因区划调整出现并转的乡镇(街道),要重新创建验收。2、对已达标乡镇(街道)重点抓好提质提标创省优,按照省级示范站要求抓好提质创优工作。3、按省局部署,在各县市区选择一批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推行村、社区辅助统计调查员制。4、探索建立长效机制,重点是强化乡镇(街道)统计经费保障,大力推进乡镇(街道)统计建设纳入县级政府绩效考核。二是要强化部门统计工作。按照市政府下发的系列文件要求,进一步夯实部门统计基础,提升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水平,加强部门合作交流, 努力形成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相互协调、相得益彰的良好格局。三是加大队伍培训力度。认真制定和落实好全年业务培训计划,采取灵活有效的培训方式,提高基层特别是联网直报单位统计人员业务能力。扎实开展专业资格考试、继续教育和统计科研,提升统计工作者素质。四是抓好联网直报单位申报入统。继续贯彻衡政发【2014】23号和衡政办函【2014】135号文件精神,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部门协调,做好业务培训,搞好检查考核,落实奖励措施,扎实抓好“个转企”、小微企业升“四上”、“四下”升“四上” 等入统工作,应入尽入,应退尽退,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四)稳妥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一是加强统计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推进联网直报指挥调度系统建设。进一步做好网络提速扩容工作,市到县(市)区不低于10M。加大网络安全方面的投入力度,逐步改善环境,县市区要确保达到二级等保要求。利用虚拟化等现代技术,满足新上业务系统的环境要求,提高资源利用率,优化管理,减少硬件投入。二是稳妥推进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利用三经普采集的企业地理位置信息,积极推进统计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实现统计信息分层、分级别的地图可视化展示。三是切实建好统计网站。市统计局和有条件的县市区统计局,要按照政府网站建设要求,突出政府统计特色,强化网络安全防护措施,提升统计网站建设维护水平。  

  (五)全力提升服务水平。一是加强分析研究。围绕新常态下的政府中心工作及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统计分析研究。要客观反映、准确把握新常态下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和运行趋势,积极创新统计数据评估机制,善于从数据变化中发现规律性和趋势性的问题,更加注重统计分析质量,为各级党委、政府准确把握新常态、捕捉新机遇、实现新发展,提供参谋服务。二是扩大公开透明。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介,加大对统计产品及统计工作过程的诠释和宣传力度,让社会公众更多地了解和认知统计。重点策划组织好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四大工程”建设、全面小康监测、统计开放日、统计新闻发布会、重大专题会议和重大统计活动的宣传,做好统计宣传舆论引导。三是改进信息服务。积极适应新常态下,宏观决策和社会各界对统计的信息需求,把好信息质量关,强化信息报送,提高信息服务精准度。进一步梳理现有统计产品,适时补充数据指标,不断改进编排结构,积极开发新产品,努力打造统计精品。  

  (六)大力推进法治统计。一是强化统计法制教育。深入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精心组织各类统计普法宣传,切实加强统计法律知识培训,努力争取统计法律知识培训进入党校课堂。二是加强统计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在统计数据上的弄虚作假行为,重点查处干预调查对象独立真实报送数据、编造虚假统计资料的行为。整合力量开展联合执法,狠抓转办、督办、移送案件的查办。不断改进统计巡查督查,切实规范统计行为。严格执行违法案件约谈告诫、通报曝光制度。三是推进诚信统计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扎实稳妥开展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工作,积极主动做好与金融、工商等行业和部门的联系协调,确保统计失信企业信息互联互通。  

  (七)坚决打造廉洁统计。要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营造统计行风建设新常态,为加快建成与经济发展新常态相适应的现代化服务型统计提供坚强保证。一是把“两个责任”落到实处。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断增强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形成层层负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严格落实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主体责任,强化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建设,完善监督机制,以人、财、物、数为监督重点,力争抓早抓小。二是把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巩固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成果,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民主决策制度。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工作纪律,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健全统计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做好统计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三是把行风建设落到实处。加强统计职业道德教育,把“真实可信、科学严谨、创新进取、服务奉献”的统计核心价值观落实到统计数据生产的各个环节。完善统计行风责任体系,围绕“三个提高”这条主线,以制度建设和规范化管理为突破口,形成层层落实的统计行风建设责任体系。坚持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测,坚决杜绝人为干预统计数据现象,坚决反对统计弄虚作假行为,切实维护统计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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