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衡阳市统计局召开全市法治工作会议,传达省局法治工作会议精神,学习《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及其他相关文件通知,并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讲,安排部署下阶段全市统计法治工作。市政协副主席、市统计局局长陈淼出席会议并讲话,市统计局党组书记李晓霞主持会议,市局全体在家局领导参加会议。 会上,陈淼指出,今年来,全市统计法治工作可以用“四有”概括: 一、“有成效”。全市法治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统计执法工作规范并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效果明显; 二、“有问题”。各地对法治工作重视程度不一,统计执法外部环境不优等; 三、“有希望”。高层领导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对统计数据高度关注,统计各种规章制度出台越来越密,这些都对做好统计法治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四、“有要求”。就下阶段工作,(一)是要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充分认识依法统计是落实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的重要一环,是一项基础性、关键性工作。(二)是要加强学习,要按照上级要求,推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传达到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传达到统计系统每一个人。(三)是要积极防范,重点是做好《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报送,做到全程留痕、永久保存、有据可查。(四)是加大执法巡视工作力度,要按照年初工作方案,抽调各方力量,严格开展统计执法巡视工作,按要求完成全年执法任务。(五)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工作,加强对相关法治工作的宣传,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工作氛围,提高统计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李晓霞强调,一要深化认识,全市统计系统要把思想和行动要统一到全国、全省统计法治工作会议精神上来,统一到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二要注重落实,各级统计人员要加强学习,认真学习统计法律法规、规定及一系列相关文件,要学深悟透,把握精神要义,推动统计法治工作。三要尽职尽责,统计系统工作人员要按照工作职责和分工,尽心尽力完成好工作任务,努力提升全市统计法治工作水平。 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统计局局长,分管法治工作的副局长和法规股股长,市纪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领导,市局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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