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依法治统,不断提高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律、法规意识。6月8日,衡阳市统计局举办了统计法律法规培训班,有关城区统计局分管法制工作的领导、法规股长和有关企业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和统计员参加培训。会议由市统计局政法科长贺秋生主持,市统计局总设计师刘霖参加会议。
会上,市统计局政法科熊光辉从统计执法检查的概念及依据、统计执法检查的流程、统计执法检查的内容、受检单位如何配合统计执法检查等四个方面就如何正确理解和对待统计执法检查作了详细的讲解。
刘霖强调,一要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搞好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向统计调查对象宣传统计法律法规,是扩大统计法律法规在社会上的知晓度和影响力的有力抓手,是营造良好统计社会氛围的有效途径,是统计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依法履职,依法统计的根本保证。二要高度重视执法程序与内容,严格依法进行统计执法。在公民、法人法律意识日益增强的趋势下,执法工作必须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这就要求统计部门的执法检查和处理必须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无论是执法程序还是执法行为以及文书制作都必须严谨,不能出任何差错。三要廉政执法,提高防腐拒变能力。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拒绝吃请索要行为。统计执法工作与广大统计调查对象的切身利益休戚相关,统计执法人员经常要面对形形色色的基层单位,是否做到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直接影响到政府部门的形象。
通过培训,全体与会人员充分认识到统计执法检查的重大意义和必要性,充分掌握了各法律法规的内容及各法律文书的使用,为下一步统计执法检查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