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衡阳市针对上年度文化产业统计中存在薄弱环节,及早动手,作好安排,通过四大举措,进一步推动了文化产业统计工作向好发展。
举措一,统一行动。为进一步明确文化产业统计工作的范围、任务和目标,衡阳市委宣传部和市统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市文化产业统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的下发,对县市区、市直园区及相关职能部门认识文化产业统计的重要性,把握文化产业统计的主要内容和原则要求,提升文化产业统计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对文化产业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提出了明确具体要求。
举措二,强化领导。衡阳市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刘丽华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同时发文要求各级各单位参照执行,一把手要亲力亲为,对本地区本单位的产业发展态势,统计薄弱环节、具体补救措施要心中有数,落实到位。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全面掌握工作动态,及时解决具体问题。
举措三,明确责任。衡阳市对文化产业统计工作具体明确了三个方面的责任。一是各级宣传部门要担好指导协调之责。要协调处理好疑点难点问题,营造好舆论环境。二是各级统计部门要担好数据采集之责。要全面、客观、系统地反映全市文化产业的规模结构,经济效益。三是相关部门要担好密切配合之责。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责,密切配合,认真调查、统计、报送相关情况,建立交换平台,统计结果要科学准确。
举措四、严格奖惩。衡阳市明确规定,在全省绩效考评中,排名全省后6位的,约谈单位一把手;排名全省后3位的,取消单位评先资格;连续两年排名全省后3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调离岗位处理。对文化产业统计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不负责不配合,工作质量差影响全市大局的,从全市10分绩效考评分中进行扣分,并通报批评;对工作认真负责,主动作为,成效明显,评为先进单位或个人的,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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