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社会消费商品和服务零售总额测算地区试点工作的通知》及省统计局会议精神,衡阳市统计局下发衡统办[2020]4号文件,研究部署社会消费商品和服务零售总额测算试点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衡阳市社会消费商品和服务零售总额测算工作领导小组,内设组长、副组长、成员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贸经科。二是明确责任分工。明确了相关局领导和相关科室(中心)工作责任。局长为领导小组组长,对此项工作负总责;各副组长负责分管科室(中心)相关工作,作好协调和调度推进;各成员具体负责做好本科室(中心)的基础数据收集整理工作。三是规范工作要求。要求机关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职责要求,细化任务措施,加强与外部有关单位的沟通合作、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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