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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能源统计数据评估工作,2023年1月衡阳市统计局出台了《衡阳市能源统计主要指标评估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中详细说明了评估依据,明确了评估对象,介绍了能源核算的三种核算方式和市级能源核算办法,并初步完善县市区能源核算方案,确保全市和县市区能源核算数据之间的逻辑性、关联性、匹配性、衔接性,为后期县市区完成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提供更为准确、科学、可靠的数据支持。
湘公网安备 430408020000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