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衡阳市委副书记、市长朱健主持召开"统计强基月"工作部署会,专题研究部署全市"统计强基月"工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于新凡参加会议。 朱健指出,开展"统计强基月"活动是全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的务实举措,是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现实所需,是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必然要求。他强调,一要认真全面学习。各级政府、统计系统、各有关部门(发改、工信、商务、税务、住建、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与统计相关的部门)要通过会议形式再次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和省、市相关文件,持续将统计法纳入全市各级党校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内容。近期市政府办各党支部要与市统计局党组进行联组学习,创新学习方式,提高学习效果。二要抓好制度建设。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并落实本级本部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问责制,再次开展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文件和做法工作,推进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方式统筹衔接、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协作制度。三要坚持依法统计。要严格开展自查自纠,结合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省委巡视统计专项监督检查、市委巡察统计专项监督检查和统计执法检查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加强企业统计工作培训和指导,确保统计数据客观真实反映全市经济发展状况,以高质量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四要加强队伍建设。各县市区(园区)要配齐统计人员,进一步充实统计力量,加强统计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加大统计人才培养选拔使用力度,进一步激发统计干部队伍活力。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于新凡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2023年衡阳市"统计强基月"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配合协调,压实工作责任,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会上,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郭松青详细解读了《2023年衡阳市"统计强基月"活动实施方案》。 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市政府副秘书长、有关办领导;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县市区(园区)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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