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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为了进一步做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衡阳市从12月20日起至2014年 1月10日在全市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12月28日
,衡阳市、珠晖、雁峰、蒸湘、石鼓4个城区及白沙、松木、高新3个市直园区经普办联合在市高新区太阳广场开展全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日活动。宣传活动除发放宣传资料、答疑释惑,宣传经普有关知识,还组织8辆宣传车沿市城区主要街道宣传“三经普”。衡阳日报、衡阳晚报、衡阳电视台、衡阳都市频道等市直主流媒体作了采访报道。
市统计局局长、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陈淼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2014年 1月 1日零时是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时点,各县市区政府、普查机构和普查工作者、市直各部门相关人员,要将思想高度统一到市政府关于现场登记的各项要求上来,将精力全部投入到高质量完成现场登记的各项工作上,全力以赴,坚决打赢现场登记这一决定普查成效最为关键的战役。 陈淼还指出,此次普查对象是在我市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凡在我市区域内各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全部个体工商户都有义务接受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调查。按照《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于经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经济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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