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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单位
衡统[2017]21号
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统计局(办):
现将湖南省统计局下发的《湖南省统计局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保障相关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执行。
衡阳市统计局
2017年9月25日
湘公网安备 430408020000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