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单位:
现将《衡阳市统计局2018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衡阳市统计局
2018年5月4日
衡阳市统计局2018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结合全市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18年,统计信用体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湖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和《衡阳市“十三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要求,紧紧围绕全市统计发展改革实际,扎实推进信用工作,全面提升诚信统计意识,构建统计信用体系建设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载体,以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为手段,建立信用联动奖惩机制,在行政管理事项中实行信用承诺,推进执法管理中的诚信建设,增强信息和信用产品应用,通过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增强行政相对人诚实守信道德意识,进一步规范企业和社会组织诚信行为。
三、主要任务
(一)高度重视统计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召开局领导班子会议,专题研究统计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按照工作要求,制定《2018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加强对统计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细化工作职责,明确工作任务,狠抓工作落实。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
(二)建立健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制度。按照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局职能和承担的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制定和完善统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工作流程,加快推进我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制度化。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
(三)全面落实“双公示”工作。制定和完善《衡阳市统计行政许可和统计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实施方案》,建立“双公示”信息统计制度,各相关单位应当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作出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决定信息按规定格式报送上传单位,上传单位应当及时审核,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集中公示“双公示”信息。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综合统计与经济研究室、办公室配合。
(四)及时归集共享统计信用信息
1.及时归集信用信息。建立目录更新机制,及时更新统计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建立健全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将责任分工落实到相关科室、落实到个人,全面、及时归集统计信用信息和标准记录。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办公室。
2.加大共享平台数据。加强统计管理、公共服务过程中形成的信用信息推送共享,只要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只要不涉及个人隐私、商业机密、经济秘密,都要及时推送到市级共享交换平台,方便共享交换,最大程度避免信息孤岛和碎片化。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局机关相关科室。
(五)加强统计领域守信激励失信惩戒。落实好红黑名单制度。按照《关于加强和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制定和完善统计领域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的认定标准和认定办法,确保红黑名单制度能够科学有效发挥功能。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办公室。
(六)加强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的应用。各单位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过程中,及时通过“信用衡阳”网站查询统计或服务对象信用档案,依据应用清单加强对统计或服务对象的信用监管。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局机关相关科室。
(七)建立健全统计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健全统计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建立统计从业人员诚信承诺制度,加强统计从业人员职业教育,强化统计从业人员的职业意识。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组织人事科。
(八)加大统计领域信用建设创新。围绕中心工作,构建统计信用修复机制、畅通修复渠道,强化信用的预测预警功能,通过信用建设为政府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和参考;创新统计信用宣传教育,在渠道、模式、方法等方面有新的举措。通过拓展渠道,探索创新,扩大统计信用信息的社会影响。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综合统计与经济研究室、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要充分认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性,把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方法举措,强化督促检查。
(二)加强资料收集,严格考核。要加强对过程性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并根据要求及时向牵头单位报送资料,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的主要内容。
(三)扎实推进工作,务求实效。要注重各项工作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针对部分失信问题,加强监督,狠抓落实。牵头单位及时跟踪问效,加大实施过程各个环节的督查和考核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