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综合专栏 > 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 > 工作简报 >
衡阳“四要”落实经普单位清查工作
来源:    时间:2010-03-08 00:00
    为贯彻全省第二次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动员暨业务培训会议精神,学习湖南省第二次经济普查单位清查方案,部署衡阳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近日,衡阳市局在南岳召开第二次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动员暨业务培训会议。各县(市、区)、市经普办及相关人员与会。

    市统计局副局长经普办主任刘旭在培训会上讲评了各单位前期经普工作,部署了下一步工作。局长谢明芳强调了四点:

    一是要提高认识,熟悉方案。各统计负责人和统计员,要熟悉普查方案,依照方案有条不紊的进行普查。

    二是要严格标准,确保质量。在“两员”的选聘工作上,要把好关,挑选思想素质好,责任心强,业务素质相对较好的同志。各县(市、区)要及时组织培训,提高“两员”的业务水平。

    三是要形式多样,广泛宣传。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宣传画册,和手机短信群发信息,向社会大力宣传第二次经济普查的重要性,营造良好的普查氛围。

    四是要领导挂帅,把好方向。各级领导要加强责任意识,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普查办要加强工作指导和协调,相关部门和科室要搞好配合。

    这次会议的召开,有力的推动了全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主办:衡阳市统计信息网  地址:衡阳市解放大道16号市政府办公大楼10楼
联系电话:0734-8857855 信访举报电话:12388  邮编:421001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4304000038    技术支持:衡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