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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居民住房状况之浅析
来源:    时间:2015-02-07 00:00

 

 

 

住房消费水平不仅是衡量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的综合体现,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县城乡居民家庭居住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2010年全县第六次人口普查按10%的长表抽样比例所抽中的家庭户资料(以下简称六普数据)显示:全县居民住房居住条件在住房面积、住房设施等方面得到了量变到质变的提升。

 

一、   全县居民住房条件可喜变化

 

(一)居住水平上基本实现住有所居。2010年六普数据显示,全县99.68%的家庭户都有住房居住(含租房),其中97.9%的家庭户所居住的住房用于生活,1.78%的家庭户所居住的住房除了作为生活用房外,还兼作生产或经营用房。0.31%的家庭户无住房,是指居无定所的户,主要为流动人口。

 

(二)居住空间上得到不断扩张。全县城乡居民平均每户住房达3.41间,较2000年的五普增加0.71间,增长29.65%,年均增长2.36%;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9.91平方米,较五普增加了6.35平方米,增长26.95%,年均增长2.42%。从人均住房面积的分布看,人均在2029平方米的户数最多,占27.23%。其次是3039平方米、4049平方米和70平方米以上的户数,分别占21.08%11.61%8.31%。与五普时相比,人均住房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上的比重提高了19.26个百分点。居民家庭住房空间进一步扩大,家庭中的个体也基本上拥有了自己较为独立的私人空间。

 

(三)住房质量上进一步提升。住房质量直接反映了居民的生活水平,主要包括建筑层数、承重类型、住房建成年代等。从建筑层数看,全县家庭户居住在平房的有5785户,占家庭户的24.37%,居住在楼房的家庭户有17956户,占家庭户的75.63%,其中居住2-3层楼房比重最大达75%,表明大部分居民住上了小洋楼的房型;从住房承重稳固度看,全县家庭户住房的承重类型为钢及钢筋混凝土结构和混合结构的比重达70.81%,表明大部分住房的承重类型都是稳定牢固的;从住房建成年代看,44.69%以上的居住房都是1990年以后建成的,2000年以后建成的住房所占比重达27.68%。居民住房的更新速度加快,住宅档次不断提升。(见表一)

 

 

 

(四)住房内能源利用逐渐环保。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人们环保意识的增强,居民家庭炊事燃料使用也逐渐趋向于环保的清洁能源。六普显示,全县家庭户住户12.23%的家庭以燃气和电作为主要炊事燃料,与五普相比,增加了10.47个百分点;65.24%的家庭以传统的煤炭作为主要炊事燃料,比五普下降7.99个百分点;22.53%的家庭以柴草及其他为主要炊事燃料,比五普下降2.47个百分点。人们的生活方式正在向健康、方便、快捷的新生活理念发展。

 

(五) 住房内家庭饮用自来水明显提高。饮用水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近年来随着为民办实事的不断推进,加大了解决农村饮用自来水的普及力度,使得居民饮用自来水的比重不断提高。据六普数据反映全县使用独立自来水的家庭户4001户,占比16.85%,比五普提高6.61个百分点。这表明我县在加强居民饮用水安全、卫生保健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六)住房舒适度逐步升级。 生活水平的提高,使得人们对生活质量及其舒适程度的要求也在不断跟进。全县城乡居民住房内有厨房的家庭户达1.07万户,占总家庭户的45.25%,比五普提高0.17个百分点。住房内无厨房的家庭户1.3万户,占总家庭户的54.75%,比五普下降0.16个百分点;住房内有洗浴设施的家庭户7455户,占家庭户的比重为31.4%,比五普提高22.08个百分点,特别是家庭自装各式热水器的比重达到18.13%,2000年的2.53%提高了15.6个百分点。住房内无冼浴设施的家庭户16286户,占比68.59%,比五普下降22.09个百分点。10年间,全县家庭洗澡设施条件明显改善,普及率显著提高。

 

(七)自建住房和购买商品房成为居民的首选。从六普家庭户的住房来源方面看,在拥有住房的家庭中,自建住房的比重最高,达89.14%,购买住房的家庭户占6.89%,租赁房屋的家庭户占2.19%,与五普时相比,自建住房的比重下降了0.69个百分点,购房的比重则上升了4.03个百分点,住房租住率下降1.45个百分点,住房拥有率提高4.58%,一升一降表明居民的住房产权基本实行了私有化。(见表二)

 

 

 

二、改善居民住房条件值得关注的问题

 

2000年-2010年十年间,我县城乡居民住房的硬部件发生了可喜的变化,但与之相对应的软部件即住房外部环境等还存在不少值得高度关注的问题。

 

(一)住房面积发展不平衡。全县27个乡镇办事处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较高的乡镇铁丝塘、咸塘、泉溪分别达到43.3936.3134.77个平方米,分别高出全县平均住房面积13.486.44.86个平方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较低的乡镇岐山、谭子山、松江分别为24.0124.9725.35个平方米,分别低出全县平均住房面积5.94.944.56个平方米,最高和最低的相差高达19.38平方米。

 

(二)商品房的购买力有所上升,但占有率偏低。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提高和改善住房条件的愿望不断提升,国家为保护耕地有关政策的实施,加剧了土地价格的上涨,以及少数地产开发商为牟取暴利的恶意炒作,使得近几年全县商品房价格快速上涨,加剧了居民购买住房的难度。从居民购买商品房情况来看,全县商品房住户占4.3%,比五普提高了3.29个百分点,但很多乡镇购买商品房的比率极低甚至为0 (岐山),全县商品房占有率还是偏低。

 

(三)住户居住水平受户主职业影响。“六普”数据显示,户主为国家机关、党群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其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36.7平方米,人均住房间数为1.36间,两项指标均排名第一,分别高出全县平均水平0.65间、6.79平方米,这和国家机关、党群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社会阶层较高,收入相对稳定,同时又享有相对较为健全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等制度有关;其次是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这也与他们人均收入水平较高有直接关系;而人均住房面积和人均住房间数相对偏低的是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和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这反映出从事基本体力劳动的基层工人收入水平偏低影响了住房水平(见表三)。

 

 

 

(四)居民住房内设施较落后,住房外外部条件有待提高。住房内无厨房、无自来水、无洗澡设施的家庭户比例偏高,分别达54.75%、83.14%、68.59%;8.66%的家庭居住于80年代及以前的建筑物内,年代较久,房屋老化较严重,加之周围环境的较脏、较乱、较差,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居民的生活质量,降低了居民的居住生活水平。

 

三、提高和改善居民居住条件

 

虽然十年来居民的住房及生活条件有了较大改善,但要使更多的居民从根本上提高居住生活水平,我们还要在多方面不断努力、不断改进、不断提升。

 

(一)实行政策扶持,缩小乡镇、不同职业间居住条件差距。一是政府采取各种房屋供给保障措施,加大对房产市场的监管,放宽信贷政策,扩大住房金融贷款,提高居民住房消费支付能力;二要正确引导居民购房的消费观念,大力发展二级市场,刺激二手住房消费;三要控制楼市价格,减轻居民住房消费负担。

 

(二)加大旧房改造力度,全力推进移民搬迁让更多的人住进好房。

 

目前全县还有相当部分的居民住在年代久远的房屋内,这些建筑由于时间较长,往往墙体质量较差,各种配套设施缺乏。政府应通盘考虑及时规划,在城镇要加大低矮旧房改造力度,让这些居民住进质量好,配套设施完善的楼房。在农村对边远地区及住房过于陈旧,设施过于落后的居民则要通过移民搬移来努力提高和改善其居住条件。

 

(三)不断提高全县居民的收入水平,使更多的人在住房上有保障,配套设施有提升。目前,居民住房问题正成为社会空前关注的问题,在解决居民住房问题上应采用市场和住房保障制度双管齐下。一是使用阶梯式住房供求:高收入消费者通过市场解决;中等收入消费者通过限价房解决;较低收入消费者通过租房解决;二是依托湖南省为民办实事的项目,继续加大自来水网管建设,扎实做好解决农村饮用水不安全工作,力争早日让城乡居民都能用上自来水,便老百姓的健康都能得到保证,从而进一步提高和改善居民居住条件;三是大力搞活和发展地方经济,让居民的收入得到较大提升,只有口袋鼓起来了,居民才有购买或改造住房的能力,才能不断的提高住房配套设施。

 

(四)在“城乡同治”的平台上,促使软部环境的升级。一是通过宣教开路,动员全员参与,提高全县人民城乡环境卫生治理的认识;二是开展洁净行动,美化居住环境。将环境卫生治理覆盖城市、拓宽到乡镇并延伸至乡村,形成 “城乡共建、城乡互动、城乡同治”的新格局。实现农村环境卫生治理由点到面、由突击向常态的转变,进一步提高城镇化水平,实现城市建设与改善人居环境的有机结合,为全县人民早日实现“户均一套房、人均一间房、功能配套、设备齐全”的小康住房标准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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