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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支持配合做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通知
来源:    时间:2010-09-19 00:00

衡阳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

衡阳市房产管理局

关于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支持配合

做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业园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协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支持配合做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

支持配合做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建计函〔2010194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房地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李克强副总理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电视电话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根据《国务院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支持配合搞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国人普组字〔20108号)要求,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要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加强与人口普查机构的沟通协调,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人口普查的支持配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及时组织学习《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充分认识做好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做好支持配合的自觉性。

二、要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将支持配合人口普查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根据实际情况落实责任人和联络人。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协助当地人口普查机构进行普查摸底和入户登记,协助研究解决普查工作在服务小区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要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密切配合当地人口普查机构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加强与业主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的沟通协调,让广大居民关心普查、支持普查、参与普查,为普查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四、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普查需要的相关信息的提供。物业服务企业有关工作人员在征得居民同意的前提下,可以按照规定和要求向普查机构提供有关普查信息。提供普查对象的信息要严格保密,不能用于普查以外的目的。

五、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服务小区的安全保障。普查期间,物业服务企业要认真甄别和核实普查人员的证件和身份,加强对进出人员的管理,排查安全隐患,维护居民正常的生活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七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第六次人口普查  转发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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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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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衡阳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9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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