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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楠在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试点布置培训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普查中心    时间:2018-07-18 11:12
   刚才“四经普”筹备办及相关单位的同志对专项试点的内容和安排做了具体介绍,贵州和陕西省统计局介绍了本省开展企业组织结构调查的做法与经验,江西省统计局作为试点地区代表也做了很好的发言。下面我就“四经普”和本次专项试点工作再谈几点意见。  

  一、“四经普”筹备工作的进展情况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转型升级进入新阶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期的背景下开展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对于了解掌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家底”,科学评价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客观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进展和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新成果、新成效,研究制定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宏观调控和决策管理的科学性,以及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推动统计改革创新发展,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国家统计局对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高度重视,从今年年初就启动了经济普查的相关工作,在各相关部门、各地区的大力支持与积极配合下,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召开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筹备研讨会。今年3月,国家局在陕西西安召开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筹备研讨会,会议认真总结、客观分析了前几次经济普查的经验教训,围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目的、内容、普查方式、组织方式、数据使用、机构设置、专项试点、PDA使用、改革创新等方面进行了充分交流,研究讨论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总体框架和工作思路。会上听取了各地关于“五证合一”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存在问题的汇报。 

  (二)深入各地及相关部门调研。自今年2月以来,国家局组成“四经普”调研组,先后赴上海、四川、贵州、陕西等省(市),以及中央综治办、国家信息中心、工信部、商务部、国资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等部门,详细了解基层统计基础建设情况、复杂企业组织结构情况,以及相关部门对“四经普”的需求、基于网格化的地理信息系统建设情况和建立数据共享机制的初步考虑等问题。 

  (三)组建“四经普”筹备机构。为了尽早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筹备工作,国家局于今年6月组建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筹备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领导小组由宁吉喆局长任组长,局领导和总师任副组长,17名相关司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筹备办下设综合协调督查组、方案与试点实施组、数据处理组,分别由普查中心、统计设计管理司、数据管理中心牵头,各相关单位派人参加。 

  (四)开展“四经普”集中办公。为做好“四经普”的方案研制、试点等工作, 今年7月,国家局从局内各有关单位抽调部分人员组成“四经普”实体型集中办公机构,采取集中办公的工作方式开展“四经普”相关工作。 

  (五)研究制定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总体框架思路和专项试点方案。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有关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精神,经过多次专题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筹备办研究制定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总体框架思路》和《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试点方案》,并经局常务会议审定后下发。选定北京、吉林、浙江、江西、四川、陕西等6个省(市)开展普查专项试点工作,各试点地区经费已经拨付到位。 

  (六)积极做好相关保障和准备工作。8月份,国家统计局正式印发了《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保障相关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代拟稿)》已印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 

  二、“四经普”的总体框架思路 

  我国已开展了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通过普查掌握了大量丰富的基础资料,为党中央、国务院进行宏观经济决策和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提供了科学依据,为国民经济核算提供了基础资料。新形势下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必须突出问题导向,准确界定普查定位,科学设计普查方案,创新优化普查方式,减轻普查对象负担,提高组织实施效率。关于“四经普”的总体框架思路,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普查目的。一是查清“家底”。查清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各类单位基本情况及分布状况,客观反映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为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提供科学依据。二是摸清情况。摸清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我国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反映建成小康社会、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新成果、新成效。三是弥补不足。通过普查,健全和完善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以及部门共建共享持续维护更新机制,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国民经济核算改革,为逐步健全统计调查体系、深化统计体制改革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一是确保质量。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要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为引领,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制,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信。二是改革创新。充分利用“五证合一”改革成果,积极推进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等统计制度方法改革。三是突出重点。健全和完善基本单位名录库,查清国民经济核算需要的基础资料,加强产品产量和服务活动统计,反映新兴产业发展情况。四是依法普查。坚持依法治统、依法普查,广泛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消除普查对象思想顾虑,如实及时提供普查所需资料。五是共享成果。建立普查资料开发应用机制,搭建普查资料开发应用平台,兼顾参与组织实施部门的需求,拓展普查数据开放渠道和共享方式,促进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共享普查成果。 

  (三)普查范围、时间和主要内容。四经普的范围是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8年年度资料。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能源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和电子商务交易等。 

  与三经普的不同,主要是适当增加企业(单位)生产的产品品种、实物量和价值量、服务活动及收入情况等内容;并将加强政府管理部门掌握的涉及普查对象的部门数据信息的利用。 

  (四)普查方式。为提高普查效率、减轻普查负担,根据普查内容和对象,四经普采用全面调查、抽样调查、行政记录和大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分阶段采集获取普查数据。第一阶段:普查单位清查阶段。利用部门有关登记单位的行政记录,在与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进行合并比对的基础上,依据普查区图对普查区内的全部普查对象进行全面清查。第二阶段:普查数据采集上报阶段。适当扩大联网直报单位范围,鼓励普查对象通过网络报送普查资料,充分利用部门行政记录和行业协会数据获取普查数据,探索普查对象使用智能手机客户端上报普查数据的有效途径。 

  (五)数据开发使用。这次普查将按照数据可采、可用的原则设计普查方案,提高普查数据的可用性。一是及时发布数据。提高普查数据发布效率,丰富普查数据发布手段和方式。二是强调普查成果共享原则。搭建普查资料开发应用平台,利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信息化手段,与掌握普查对象信息的有关部门数据相关联,深化普查资料的应用,加快构建跨部门统计信息共享数据平台,推进政府部门的信息共享。三是拓展资料应用。丰富普查成果展示方式,实现普查数据与地理信息的有机结合,促进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的更新和完善,拓展普查数据地理信息的应用。 

  (六)组织实施。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一是统筹部署,强化政府行为。建立健全有效的政府经济普查工作体系,适当增加国务院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强化部门普查主体责任和分工协作。二是条块结合,充分发挥部门优势。银行、证券、保险、铁路、军队和武警等垂直管理部门,按照普查方案统一要求,负责组织开展本系统普查工作;掌握普查对象有关普查资料的部门负责提供部门数据信息,在统一单位的基础上,对税务、海关、电力、人社部等部门的数据信息进行开发应用。三是规范标准,全面提升普查信息化水平。 

  (七)机构设置。国务院成立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和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由国务院领导同志任组长,相关部门参加。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统计局,由国家统计局主管局领导任主任,相关专业和部门参加。负责组织开展本系统或本行业普查工作的垂直管理部门和行业管理职能部门均成立普查办公室。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的普查工作。 

  三、高度重视“四经普”专项试点工作 

  前三次经济普查经过探索和实践,已经给我们留下了许多宝贵经验,一些普查方法相对成熟。因此,本次专项试点,主要测试“四经普”拟新增内容、组织实施方式创新和新调查方法的科学性和可行性。重点在四个方面: 

  (一)普查组织方式。 

  众所周知,前三次经济普查采用了“地毯式”清查方法,每次都需要与之配套做大量基础性的准备工作,特别是没有建立统一的统计地理信息系统,造成大量重复劳动和浪费。经过几年努力,中央综治办已经在全国93%以上的地区推行了网格化社会综合治理管理系统,逐步将各部门延伸到社区的8大员职能进行了整合,特别是在人口管理和非公经济管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这次作为普查组织方式试点的内容之一,就是利用中央综治办的已有成果,研究能否将普查区划分与网格划分相结合,建立统一的地理信息系统的问题;研究能否利用网格员及其管理系统,改进以往的“地毯式”单位清查,普查员入户难的问题;研究能否作为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抓手,解决普查之后,基层统计力量不足,统计单位库和人口信息库日常持续更新维护不及时的问题,为建立统计单位库日常持续更新维护机制打基础。 

  据了解,网格化目前做得比较好的省份有:北京、山西、浙江、江苏、福建、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云南、甘肃、青海15个省区市。广西虽然未参加本次试点,但已经积极与当地综合治理办公室合作开展研究;在甘肃刚刚布置开展的人口普查试点中,已经得到当地综合治理办公室的大力支持。我们希望这次没有列入试点的其他地区,也能够主动作为,积极与当地综合治理办公室联系,了解情况,为明年开展的单位清查提前做好准备。 

  此外,通过试点,研究实行“五证合一”后,如何利用部门行政记录进行单位管理的工作流程。 

  (二)普查数据采集方式。 

  此次试点,本着充分利用部门行政记录及数据资源,减轻企业负担的原则,对资产负债表、个体户表的数据采集方式进行试点。利用信息技术,对日常上报资产负债表的企业原表获取数据,解决重复调查,加重企业负担的问题。个体户表的数据,试点要研究从工商或者税务部门,以及电力和水务部门取得数据的可行性,提高普查效率。 

  (三)新增普查内容。 

  全面反映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新成果、新成效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主要目的之一,如何对这些新活动进行普查,采用传统的分专业统计方式已经不能适应,因此,我们选择贸易和服务业,用行业定制的方式,对该行业的活动,包括商品销售和服务活动统一设计调查表,对数据的统一采集进行研究探索。服务业的三张表,是对传统分专业设计统计调查表方式的一种改革,在明确行业小类的基础上,进一步详细了解该企业从事的活动,以便摸清服务业的新兴活动;直接从调查对象取得最新的原始资料,提高普查数据使用效率。 

  我们还将与相关部门合作,整合现行统计中分部门、分专业碎片化、重复统计的传统方式,从产业整体发展的角度共同研究相关产业发展方面的问题。 

  (四)企业组织结构调查。 

  开展企业组织结构调查,是国家统计局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的一项重要举措,在净化统计外部环境的同时,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国家统计局决定将企业组织结构调查纳入专项试点,组织各专业对目前网上直报的100多万家企业统计数据进行清理,目的是解决企业打捆上报、重复统计的问题。目前,《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已经正式出台,各级统计部门一定要把握好这次机会,先行对现行统计数据进行清理,对统计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否则《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执行后,将会加重处理。 

  因此,我们将网上直报企业的组织结构调查提前到今年开展,是先解决大企业的问题,明年单位清查时,可集中力量对其他单位进行清查,也是为经济普查提前做准备。 

  开展企业组织结构调查的目的之二是真实反映行业结构。通过摸清企业跨行业、跨地区的组织结构,了解把握混合经营企业的行业重复遗漏统计问题,为真实、准确反映行业结构,实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提供基础依据。 

  开展企业组织结构调查的目的之三,是为改革统计调查方法进行探索。企业之所以打捆上报统计数据,更多是为了反映企业整体发展的全貌。而我们现行的统计规定无法满足大企业战略、产业整体发展的需要。而且由于各部门的管理需求不同,也给企业增加了很多负担。随着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的提高,很多企业对其下属单位加强了管理,已经有能力和可能按照统计原则统一提供下属单位的统计数据。调研中,一些企业明确提出建立“企业统计数据库”的要求,刚才陕西介绍的调研情况也表达了统计应当反映大型企业整体发展和企业对外形象的需求。因此,这次普查我们将学习借鉴国外对大型企业集团开展“专家访谈”的经验,按照企业意愿及可能,为研究探索统计的“报告单位”与“调查单位”有机结合做有益尝试。 

  因此,建议有条件的地区,针对企业组织结构第一阶段发现的问题,也可以按照试点方案,开展第二阶段的试点。早动手,争取主动。 

  四、全力以赴做好专项试点工作 

  (一)领导重视,落实责任。各级统计机构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试点工作。在视频会议结束后,各地要立即行动,落实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主动协调;分管领导要亲自指挥,带头研究试点中的重要工作;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狠抓落实,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全力以赴确保按照全国统一部署的时间表,保质保量完成试点工作。 

  需要说明的是,普查区划分与网格化管理的试点,以及企业组织结构第二阶段的调查,建议非试点的省区市,如果有能力也可开展这两项试点工作。这两件事,早做早主动。 

  (二)认真学习,领会方案。本次专项试点方案,是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总体框架思路》要求,在总结“三经普”工作经验基础上,按照经济普查工作流程要求制定的。会后,各地要对方案认真学习传达,深入理解试点方案精神,并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制定试点的实施方案,认真贯彻执行。 

  (三)积极主动,发现问题。本次专项试点在组织实施层面对各试点地区要求不尽相同,希望各地根据自身情况,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调动可用资源,围绕“探索方法,积累经验”的目的做好试点工作。试点的过程,就是暴露问题、发现问题的过程。不要怕暴露问题,重要的是要如实记录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难点,实事求是总结分析存在问题,为下一步工作全面推开提供切实可行的建议。 

  (四)广泛交流,认真总结。试点各阶段,要组成工作组,深入一线参与工作,认真听取基层普查员、普查指导员、调查单位和基层统计部门的意见,充分评估普查方案设计及组织实施方式的科学性、可行性,试点地区要按方案中所列试点研究问题和试点实施情况,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国家统计局筹备办。 

  (五)深入研究,破解难题。要充分利用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契机,做好以下几个问题的研究,一是利用相关部门资料和大数据完善日常统计单位管理体制机制,提高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二是研究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划分普查区,将统计单位管理与“网格化管理”有机结合;三是进一步探索按行业(产品、服务活动)定制报表,解决法人单位跨行业、跨地区统计数据采集和分析应用的问题;四是研究摸清复杂企业组织结构的有效方式,完善一套表常规统计调查工作。 

  专项试点是“四经普”筹备工作的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四经普方案的设计和实施。各省级统计机构要抓住机遇,认真做好企业组织结构调查及联网直报企业的数据清理工作。各试点单位要按照试点方案要求,精心组织,扎实部署,全力以赴,按时保质完成各项试点任务,为四经普的综合试点和全面实施提供经验、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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